台北小巨蛋營運六年多,只要藝人開唱,常常噪音擾人,讓附近居民無法忍受,為了體恤附近里民,小巨蛋主管機關台北捷運公司,決定明年起發放每個里每年十萬元的睦鄰費。
民代質疑是全民埋單,台北捷運公司發新聞稿澄清,指經費是向廠商收取的延長演出費支應。
筆者認為發放睦鄰費無可厚非,只怕里民看得到用不到,睦鄰費應用於里民,不能淪為他用。
每年睦鄰費七十萬,僧多粥少,如何能夠落實於每個里民?考驗市府和里長智慧,不要因為難落實,讓補償方案淪為公關費支出,那就很難服眾。
許多國營事業也常編列「睦鄰經費」,卻成為政治人物的「公關費」,把經費花在辦活動、綁樁腳,這樣的敦親睦鄰費用不要也罷。
建議這筆錢可由學校辦理營隊或研習活動,課程可以是法治教育、親職教育或電腦軟、硬體介紹、文書編輯、網路運用或網頁設計,讓里民免費參加,鼓勵終身學習、建立和樂知性的社區,效果絕對比吃吃喝喝來得好。
蕭靜方(花蓮縣/幼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