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七月一日起,中國大陸新版《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開始施行。今後,「常回家看看父母」不再只是一句關於孝道的道德宣傳標語,更成為法律規定。其實,許多國家都很重視老人的「精神贍養」,讓子女「常回家看看」。
在精神贍養老人方面,日本許多老人選擇與子女同住,因為認為父母與已婚孩子共同生活,才是正常的、能給人以安寧的生活形態。
新加坡早在一九九五年就通過《贍養父母法令》,成為世界第一個為「贍養父母」立法的國家;購屋時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子女與父母居住。對三代同堂家庭給予價格優惠和優先安排,單身年輕人不可租賃或購買組屋;若與父母同住,則可優先。
韓國也鼓勵三代同堂,對於贍養老人五年以上的三代同堂家庭,在繼承遺產時給予稅收額百分之九十的減免;每贍養一位老人,即可扣除三千萬韓元的遺產稅;對於需要贍養男六十歲、女五十五歲以上直系親屬的納稅人,每年可免除四十八萬韓元的所得稅。
不過,我國中央研究院院士、人類學家李亦園在《文化與修養》一書提到,在現代的青年看來,三代同堂的公寓也許不是最好的設計,因為年輕一代與老一輩住在同一屋簷下,可能仍有許多問題,習慣不同;對養育孩子的意見不同,經常會有衝突出現。因此有人認為與其住在一起而有意見衝突,不如分住不同公寓但相鄰而居,一面可以就近照顧,另一面也可以保持個別的生活習性。
李亦園指出,社會學界有一種說法,即父母與子女居住的距離,最好是「端一碗湯不會冷」的情況,認為這是一種很好的家庭居住想法,既能保有獨立的生活習性,又顧全了東方倫理精神,使年老者心理上不致有孤獨寂寞之感,同時減輕社會福利的負擔。
日本提倡父母和孩子兩家之間的最佳距離是「煲好一碗湯送過去,剛好不涼」。這個距離,即是李亦園主張的「分住不同公寓但相鄰而居」。子女既有自己的世界,又能夠方便照顧長輩。
韓國對於子女和父母各自擁有住房,又選擇在一起生活者,可以免除一方出租或出售住房的所得稅;本人或其配偶與直系親屬老人共同生活兩年以上者,可以獲得政府優惠貸款,用來購置、改造、新建住房。
許多歐洲福利國家都有子女對父母「精神贍養」的具體要求,以量化方式具體規定子女與父母的居住距離;每年、每月、每周乃至每日應當與父母接觸的時間和次數。
在美國,子女十八歲就獨立出外闖蕩,不與父母同住。但有人每天以電話、手機簡訊等方式與父母聯絡感情,有人則定期回家看望父母,一周或半個月一次回去陪父母吃飯、聊天。為了盡孝,許多子女盡量選擇與父母住得近一些。
中國許多內陸青年到沿海大城市工作,回家可能迢迢千里,無法做到「一碗湯距離」,因此選擇推廣「常回家看看」。這對內陸青年可能還是不易做到,因此可仿美國青年以手機或視訊與父母聯絡感情。中國近年推動內陸經濟,未來青年不必離鄉背井工作,「常回家看看」、「一碗湯距離」,甚至三代同堂,可能就不再遙不可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