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失明的音樂家,一生創作了很多動聽的音樂,而且每一首樂曲都描繪到了春花、流水、白雲、青山等等優美的景物。特別是作為希望和溫暖象徵的陽光,更是在他的作品中反反覆覆地出現。他樂曲中所描繪的陽光,不僅明艷照人,而且充滿了柔情,非常富有藝術感染力。他的朋友問他:「你從未見過陽光,為何能把陽光形容得這麼純美?又為甚麼這麼地真切?」
盲人音樂家笑著說:「我雖然看不到大自然的陽光,但我每天都能感受著心靈的陽光。這種心靈的陽光使我時刻覺得自己生活在這個世界上,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
他從小雙目失明,在家要摸牆壁,外出要拄拐杖,眼前一片黑暗,任何色彩對他都毫無意義,他心中該是怎樣的凄楚和無奈!但他並沒有悲觀絕望,依然對生活抱著一種欣賞和感激的態度,用豁達和快樂填充著心靈的空間,激勵他戰勝生理的黑暗,達到人生的輝煌。
人的一生難免有生命的暗夜,只要懂得用心靈的陽光照耀自己,無論人生境遇有多少挫折,我們最終一定會在生活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人生不會總是泥濘坎坷的山路,面臨生活的絕境時,總會出現一線希望的生機。一個人只要自己不打敗自己,就沒有人可以打敗你。
物質的陽光總是有限的,心靈的陽光,卻不受氣候,時間限制,永遠都那麼亮麗燦爛。心懷陽光,就是對生命懷著熱愛,對生活懷著信心,心靈上永遠有光明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