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傳統市場禁宰活禽政策今天起上路,新制上路第一天,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揮會展開全台大稽查,一旦查獲傳統市場手宰活禽,立刻依法開罰二萬至十萬元,若再犯,將被移送,最重可處一年以下徒刑。行政院長江宜樺昨天在院會中,促經濟部等相關部會與地方政府全力推動,以維護民眾健康。
農委會防檢局指出,傳統市場禁宰活禽後,中央會組成督導小組抽驗各地攤商,地方政府也要開始執法,違反規定者有三個法可據以開罰。
在違法現宰活禽販售方面,可依《畜牧法》開罰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再犯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十萬元罰鍰。
若攤商陳列、展示活禽販售,可依《傳染病防治法》處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且可連續罰。現宰活禽汙染環境,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並可連續罰。
對於傳統市場禁宰活禽,攤商轉型電宰是否順利?農委會防疫檢疫局指出,全台合法列管的九百二十攤現宰活禽攤商,已有八百多攤簽署經濟部商業司提供轉型電宰補助冷藏設備款的切結書,預計八至九成轉型沒問題。
農委會防檢局肉品檢查組組長林進忠表示,沒有列管的攤商也被列為稽查重點,包括民眾利用小發財車自宰、自銷雞肉,今天起全部不合法,防檢局已掌握二百二十家過去「有案底」的手宰攤商,是今天起主要的稽查目標。
江宜樺在昨天的院會中表示,這是降低國內疫情風險、維護民眾健康的重要工作,經濟部、衛生署等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必須全力配合推動。同時也要加強與業者溝通,積極協助攤商轉型販售合格禽肉,媒合屠宰場優先提供貨源,以杜絕禽傳人疫情的發生及維護消費者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