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行政院昨天公布自由經濟示範區規畫方案,發展重點包括國際醫療、國際產業合作、智慧運籌、農業加值運銷等四大領域,將分兩階段實施,第一階段規畫在北中南各設一處,分別為高雄港、台中港及台北港結合桃園航空城為自由貿易港區;第二階段再開放各地方申設。
行政院政務會談昨天由經建會報告自由經濟示範區方案,行政院長江宜樺拍板。依照經建會的規畫,自由經濟示範區將分兩階段推動;第一階段是以既有的「五海一空」自由貿易港區「境內關外」為核心,透過前店後廠模式,結合臨近縣市各類園區,於北中南地區同步推動,發揮各地資源及產業特性,擴大效益。
經建會強調,待示範區特別法通過後,即可開展第二階段推動工作,除了中央規畫外,也歡迎各地方政府依自身特點、發展腹地及交通條件等申設,不會排除任何地區。
核心理念為自由化
經建會主委管中閔指出,示範區是經濟自由化先試區,核心理念就是自由化、國際化及前瞻性;打破原來「五大中心」設計,發展重點包括國際醫療、國際產業合作、智慧運籌、農業加值運銷等四大領域,利用國外資金及高端技術,結合我國產業鏈優勢及商品化能力,開拓大陸及其他新興市場。
行政院副院長毛治國舉例,目前已在進行的台北港汽車發貨中心,就是從他國進口引擎、鈑金,再送到示範區外的中壢等地組裝成車,然後再送回台北港出口;又如高雄港,將來很可能成為農產品加值重鎮,並外延結合屏東農業生技園區,將農產品加工再出,「影響範圍不只區內,會向外延伸」。
管中閔指出,不涉立院修法的行政命令、法規等將先鬆綁,於七月完成;另特別條例草案則於行政院會通過後送立院審議,希望年底能完成修法。
經建會指出,在推動策略上,包括放寬國外白領專業人士工作限制、農工原料及貨品免稅自由輸出入、開放服務業市場並放寬投資限制、簡化土地使用並提供租金優惠,以及建置高效率的單一窗口服務。
此外,在符合實質投資的條件下,也允許區內企業在海外所得匯回、取得專利技術、聘僱國外人才、從事研究發展及設立營運總部,享有合宜的租稅待遇。
至於外界對大陸農產品進口,以及國際醫療是否影響國人就醫權益等問題,經建會表示,已做好完善配套的規畫,如農產品加工後應全數外銷,不進入台灣市場;國際醫療機構將以外國病人為主,不僅不看健保,且要繳交經營許可費來支援健保。
自由經濟示範區4大領域
智慧運籌
整合供應鏈物流、金流與資訊流,加強運用雲端或相關技術,串接跨國、跨產業價值鏈,提供企業最佳物流方案
國際醫療
開放外籍人士參與營運及醫療行為吸引國際人士來台接受重症治療、健檢與醫美連帶促進觀光、生技醫材、保險法務等產業發展
農業加值
引進進口產品原料或國內農漁畜產品契作,進行農業加值(如農業機械、動物疫苗、觀賞魚),用MIT品牌行銷全球市場
產業合作
營運模式如:區內企業引進日本光學技術,並與大陸合資,進行面板生產,以免稅方式進入大陸市場
製表/人間福報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