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法請求權 延至10年 陳忠賢 |2013.03.26 語音朗讀 2377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昨初審通過《行政程序法》修正草案,民眾對行政機關公法請求權,從現行五年延長為十年。 民眾如果發生土地被政府徵收,卻領不到或少領徵收補償費而不自知時,在過去,只有五年的請求期限,若超過此期限便喪失請求權,這對不諳法律的民眾來說,權益損害相當大。 立委賴士葆說,政府在公法上占有證據保持及公權力行使的預算,但民眾處於訊息的劣勢,導致請求權時效已過仍未行使,不應適用相同的消滅時效時間,因此提案修法延長民眾對行政機關公法請求權時效。 前一篇文章 申請歸化 擬刪除品行條件 下一篇文章 下周博鰲論壇 蕭習確定會面 熱門新聞 01【分數之外】看見另一種英文2026.04.0802降雨兩樣情 南部水庫沒解渴2026.04.0603MLB鄧愷威拆彈 守住今井旅美首勝2026.04.0604租賃車業者違法攬客 觀光署:最高罰200萬元2026.04.0705清明豪雨 合歡溪出現新堰塞湖2026.04.0906計程車掛牌費喊到35萬元 交部出手2026.04.0807杉林溪園區 紫藤花盛開2026.04.0808火金姑故鄉 賞螢好去處2026.04.0909哥國動盪城 變身世界圖書之都2026.04.0810【練瑜伽品生活】英雄式二 英雄不能只看正面2026.04.08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鄭:若執政 恢復兩岸故宮交流海軍新造浮塢下水 後勤能量提升鄭麗文抵北京 鄭習會今登場鄭謁中山陵 公開提中華民國鄭麗文會宋濤:兩岸非註定一戰鄭麗文今訪陸 預計4月10日晤習 作者其他文章禁建48年 社子島開發過關軍人年改 立院三讀救低薪 政院祭5藥方環資部 天下第一部烏賊車 最重註銷牌照軍改20年起支俸率55+2 達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