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法請求權 延至10年 陳忠賢 |2013.03.26 語音朗讀 2342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昨初審通過《行政程序法》修正草案,民眾對行政機關公法請求權,從現行五年延長為十年。 民眾如果發生土地被政府徵收,卻領不到或少領徵收補償費而不自知時,在過去,只有五年的請求期限,若超過此期限便喪失請求權,這對不諳法律的民眾來說,權益損害相當大。 立委賴士葆說,政府在公法上占有證據保持及公權力行使的預算,但民眾處於訊息的劣勢,導致請求權時效已過仍未行使,不應適用相同的消滅時效時間,因此提案修法延長民眾對行政機關公法請求權時效。 前一篇文章 申請歸化 擬刪除品行條件 下一篇文章 下周博鰲論壇 蕭習確定會面 熱門新聞 01【中醫專欄】讓卡住的肩關節再度順暢 2025.08.2302台北經文處長蕭伊芳 參訪奧斯汀香雲寺2025.08.2303宗教公益獎 佛光山13道場獲表揚2025.08.2304佛教音樂與儀式 聲音如何塑造宗教氛圍2025.08.2405西來大學宿舍翻新竣工 佛光僧信灑淨祈福2025.08.2506大馬佛光人推三好 華文小學師生受益2025.08.2307北卡協會送暖 資助教師教學文具2025.08.2508【森活小學堂】噗通! 是誰跳進了生態池2025.08.2409昆士蘭佛光童軍團 慶祝成立7周年2025.08.2310【藝象空間】千年華彩 天目綻放傳世之光2025.08.24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賴喊黨團改選 柯總召不保對等關稅不明朗 車市買氣急凍機器狗出任務 巡檢北市窄巷內閣改組 卓揆:本周完成大罷免挫敗 賴蔡合體喊團結童子賢:主流民意 就是挺核 作者其他文章禁建48年 社子島開發過關軍人年改 立院三讀救低薪 政院祭5藥方環資部 天下第一部烏賊車 最重註銷牌照軍改20年起支俸率55+2 達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