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法請求權 延至10年 陳忠賢 |2013.03.26 語音朗讀 2390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昨初審通過《行政程序法》修正草案,民眾對行政機關公法請求權,從現行五年延長為十年。 民眾如果發生土地被政府徵收,卻領不到或少領徵收補償費而不自知時,在過去,只有五年的請求期限,若超過此期限便喪失請求權,這對不諳法律的民眾來說,權益損害相當大。 立委賴士葆說,政府在公法上占有證據保持及公權力行使的預算,但民眾處於訊息的劣勢,導致請求權時效已過仍未行使,不應適用相同的消滅時效時間,因此提案修法延長民眾對行政機關公法請求權時效。 前一篇文章 申請歸化 擬刪除品行條件 下一篇文章 下周博鰲論壇 蕭習確定會面 熱門新聞 01不思議生態旅遊 2026.06.14027種早餐食物 吃了血糖不飆升2026.06.1503活到老學到老 讓AI成為學習夥伴2026.06.1404會生長的鞋子 小學穿到青春期2026.06.1305【風雲人物57】韓國藝術家金允信 豪邁雕出自己的人生2026.06.1306佛光會南美聯誼 實踐和諧與和平2026.06.1507【植感日記】花團錦簇 豐盛圓滿2026.06.1408【療癒綠洲】多肉好時光 盆罐畫框 打造迷你植感實驗室2026.06.1409為什麼愈休息愈累?2026.06.1310社論--朝核風雲又起2026.06.12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饒慶鈴案 陸委會喊查處陸官校慶 展現軍容海峽論壇現聲 饒慶鈴恐觸法少子高齡夾擊 醞釀財政黑洞海峽論壇 王滬寧會張榮恭總統讚台積 心、根都在台灣 作者其他文章禁建48年 社子島開發過關軍人年改 立院三讀救低薪 政院祭5藥方環資部 天下第一部烏賊車 最重註銷牌照軍改20年起支俸率55+2 達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