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氣回溫,求才與求職方詢問熱度高,勞工局長賴淑惠提醒民眾留意求職把握「四不原則」,不繳款、不購買、不繳證件、不隨便簽署文件等自保。以往有不少求職時被資方要求要先繳錢購買產品或繳工作保證金等,事後才發現被騙,求職前可先初篩「可能的求職陷阱」,提高警覺。
˙徵才廣告強調「待遇優厚、工作輕鬆」、純內勤工作、無須業績與經驗。
˙表明可以「先行貸款」、「協助解決困難」、「身份保密」、「月入數十萬」、「小費多」 。
˙招收演員歌星、模特兒的,只註明信箱號碼或電話徵才,沒有刊登單位名稱及地址者。
˙不必舉行甄試但要先繳納報名費、工作保證金,或扣留證件、印章等。
˙職位名稱好聽,如培訓幹部、行政助理,標榜高薪,且表明不必有專長的人才,只要受訓合格即給予錄用。
˙要求夜間面試,或要求前往非上班地點,或要求換地點面試
˙「小投資大發財、家庭代工賺錢創業良機」等廣告,但要求購買材料費。
˙應徵工作須繳保證金、保險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