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姓前國防部長日前在其著作的《天佑台灣》一書中透露,國軍早在二○○八年就成功研發「中程導彈」,不論飛行速度、操控性、精準度及誤差率都有相當水準,軍方將由軍備局中科院認定蔡某是否觸犯洩密罪嫌。
政務官身為廣義公務員,公務員服務法第四條第一項之規定:「公務員有絕對保守政府機關機密之義務,對於機密事件無論是否主管事務,均不得洩漏,退職後亦同。」
筆者認為,本身是法學博士的蔡某,擔任過總統府國安會副祕書長等要職,長期接觸國家機密事務相關資訊,兼負維護國家安全重責大任,理應遵守國家機密保護法與對於處理機密資訊的基本言行規範約束,不應為了替著作打廣告,譁眾取寵,不惜揭露擔任公職期間接觸到的機敏等級政策資訊,應恪遵政務官基本官箴。
蔡某為前總統陳水扁競選時的國防與外交政策白皮書幕後捉刀獻策,對國防政策與國家安全事務議題的了解程度,應較一般民眾或政治人物來得更深入,卻在著作中任意披露攸關我國防科技實力的機敏訊息,此舉恐會加深美國和中共對我方的疑忌。
國家安全與國防事務乃超越個別黨派利益之上的公共財,當過政務官與立委的政治人物不應該換了位子換腦袋,為了一黨或一己之私,任意披露自己擔任公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接觸的機敏訊息,傷害國家利益與危害國家安全莫此為甚。
吳正甫(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