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宇政台北報導】買商品一定要看製造日期跟有效期限,但產品上的標示有「年、月、日」、「月、日、年」、「日、月、年」,其中年又有分民國跟西元,用西元標示的年又有省略(2006或者06),消費者看的霧煞煞。消基會隨機檢測市面上的食品日期標示,發現「三大亂象」,有效期限或製造日期的標示規格,完全沒有統一,讓人眼花撩亂的程度。
消基會發現,市面上的食品日期標示,有部分廠商標示民國年「95」,也有廠商標示省略性的西元年「06」,或完整性西元年「2006」,消基會董事長程仁宏指出,格式多,簡直難以分辨,讓消費者摸不著頭緒。
而第二大亂象則是「年月日」或「月日年」的標法,中式西式沒有統一標示格式,造成消費者不知道「90」,代表的是西元1990年,還是民國九十年。
程仁宏表示,有些商品的日期標示印了等於沒印,雖然完整卻不夠清晰,其中以罐頭商品居多,大多印在拉環上,凹凹凸凸的日期標示,增加消費者的辦識困難度,此為第三大亂象。
他在現場也拿出日本的罐頭來跟台灣產品比較,他強調,日本罐頭上的標示就不會被拉環擋住,為什麼台灣就做不到。
消基會呼籲衛生署應建立統一的食品日期標示標準格式,不但讓業者有所依循,更可以讓消費者在選購時一目瞭然,且可避免買到過期商品還不知的窘困,以減少消費糾紛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