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勞委會擬將員工人數三十人以下的中小企業,全部納入兩年育嬰假的適用範圍,並推出「留職留薪」的構想,申請育嬰假者可以領每月一萬三千五百元左右,最多六個月的育嬰津貼。消息一出,中小企業主紛紛表示驚訝之餘,還直言政府如果真的執意要這麼做,國內為數眾多的中小企業將很難存活,而「中小企業生存不下去的話,最後受害的還是勞工」。
國內政經環境已經面臨生死存亡關頭,外資不肯進來,國內產業的出走潮方興未艾,一些傳統產業,如毛巾業者面對大陸貨大舉侵台之際,若非靠著政府徵收傾銷稅阻擋,恐怕撐不了多久,而這些產業之中,很多都是小規模的工廠慘澹經營,如今又得增加一項支出以及人力調度的問題,真的是雪上加霜。
以筆者服務的公司為例,員工大多數是生產線的勞工,至於坐辦公桌的人員則十分精簡,每個人負責的部分都不同,平日連業務助理休個假,出貨流程和文件繕打就立即出現問題,因為實在沒有多餘的人力可以支援。筆者不敢想像,也無法想像,萬一部門內的女性員工,湊巧趕在一起依法申請兩年的育嬰假,那將會成為什麼樣?
職場的變化,令人難以想像,筆者不相信離開職場長達兩年的人,還能順利回到同樣的職位,負責相同的工作。在商言商,與其到時發生紛爭,甚至惹上官司,筆者認為真的會有多企業主,會技術性地避免錄用生育年齡的女性員工,如此一來,受影響的還是勞工本身。
政府的施政整體看來,似乎愈來愈和社會現實脫節,忽視國情與經濟環境,造成民怨及傷害經濟競爭力。筆者認為「留職留薪」育嬰假十分不妥,有必要進一步研擬相關配套措施,並等大環境許可才試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