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法師品 2】 五種法師

永本 |201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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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尊以藥王菩薩為對告眾而說,對聽聞《妙法蓮華經》的一偈一句而一念隨喜者,皆授予成佛的記別,令得大菩提,化益佛在世時的眾生;又佛滅後的眾生也是如此,只要一念隨喜《妙法蓮華經》者,得授記、成正覺。並提及五種法師及經卷的供養:

五種法師,指身體力行:受持、讀、誦、解說、書寫,此五種修行法華的人。

(一)受持:相當於身口意三業中的意業。信力故受,念力故持。又指了解經典意義,信解佛意,一心修行者;或信受執持此經義於心,使不忘失。

(二)讀:手持經典,口唱修行;謂朗讀此經。

(三)誦:謂背誦。常持不忘,聲音節制,陰陽頓挫。《阿含經》中載:誦法有五失,愛著聲音、使他人愛著、如在家人歌詠、妨礙定心、仿傚歌詠,此為誦經者應注意的觀念。

(四)解說:謂解釋演說。以音聲、名字、語言、義理來說經。講經者的注意事項為:1.欲升高座,應先禮拜大眾,再升座。2.大眾中有男人、女人,應觀平等心。3.不說外道經書。4.惡言問難,當行忍辱。5.升座後,應對眾生饒益想、無我想,對文字不生法想,願眾生聞法生菩提而不退轉。

(五)書寫:書寫經典而弘通弘法。

能受持、讀、誦、書寫,是對自己都有很大利益,這是針對「自利」而說的;唯獨為他人解說,這是對他人有利益,屬「利他」;即是「化他」,教化他人。

經中,特別標舉能以「華香、瓔珞、末香、塗香、燒香、繒蓋、幢旛、衣服、伎樂」供養經卷者,也是「法師」。

釋尊告訴藥王菩薩,修行、供養此經的人,是在過去積聚供養十萬億佛的宿善者。經上說:「藥王!當知是諸人等,已曾供養十萬億佛,於諸佛所,成就大願,愍眾生故,生此人間。」並宣告他們未來成佛無疑。

「若是善男子、善女人,我滅度後,能竊為一人說法華經,乃至一句,當知是人,則如來使,如來所遣,行如來事;何況於大眾中,廣為人說?」(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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