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色竹〉
南齊謝赫所著《畫品》中,曾提到繪畫的六項基本法則,稱之為六法。
六法後來成為品評中國美術作品的重要標準。
一、氣韻生動:簡單的說,就是作品表現出生動活潑的感覺。這是相對於呆板無趣的說法。
二、骨法用筆:中國畫及書法都使用毛筆作為創作的工具。促使了書法與繪畫藝術的融合。所以繪畫中使用了書法式的線條,也就是書畫同源的意思。繪畫中的線條,必須如書法般具有力度與變化,才是耐人尋味的用筆。
三、應物象形:也就是繪畫必須畫什麼像什麼,「畫虎類犬」就不對了。當然,寫實也有不同的程度。雖然後來蘇東坡說:「繪畫論形似,恰與兒童鄰」,意思是不可以把畫的與實物類似的程度,來作為評論美術作品的唯一標準;但是,除非畫抽象畫,否則畫竹子,總得讓人看得出是竹子吧?
四、隨類賦彩:大自然賦予任何物件,都有其特定的顏色,比如竹子是綠色的。雖然中國繪畫後來發展出「墨竹」的畫法,但大體上,乃是畫家發現「墨分五彩」後的實踐。後來蘇東坡,以硃砂畫竹,也是墨竹的延伸,以朱代墨罷了!
五、經營位置:也就是後來所謂的「構圖」。如何在畫面上布局,是一幅畫美感表現的重要一環。中國畫對布局的講究,後來發展出不同於西方的留白概念。空白處的布置,也就是如何「布白」,成了書畫家重要的課題。
六、傳移摹寫:是指臨摹描寫。臨摹的作用有兩種:一是做為基本功的練習,另一個是為廣為流傳。比如〈蘭亭序〉,就因為後代書法家的臨摹,而得以流傳,並可以在真跡遭湮滅後,讓世人仍得以體會原作的精神與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