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年金問題,每隔一段期間,便被提出批判一番,讓公務人員毫無尊嚴可言,本人身為公務員,願進一言供考試院參酌。
十八趴的原始設計,是因應早期退休金少、又逢經濟轉型,物價上漲,退休人員生活困難之狀況。但後來薪資調整,生活困難已排除,卻仍適用十八趴,變成早期退休人員照顧少,後期退休人員照顧多,成為今日爭議所在。
十八趴的本義,是要照顧公務人員八十四年以前的低薪,而不是要照顧以後的高薪,所以應以八十四年六月三十日的薪資為準,計算可以優存金額,如此應是社會大眾與朝野都可以接受的範圍,所得替代率也可以降至合理標準。
這樣每個人退休時可有多少優存,一目了然,不用方案一、方案二、方案三…,把每個公務人員搞得頭暈。洪長源(彰化縣/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