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通過NCC(國家傳播委員會)委員任用將比照獨立機關,由行政院長提名,總統任命,排除立法院參與,引起正反二種不同反應,也引起在野黨強烈批評。
NCC掌理國家傳播機構,包括媒體和電訊,業務既多也重要,因此委員的產生備受矚目,為了維護媒體公正,在朝野激烈爭議後,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委員由政黨比例推薦產生,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後,由總統公布。
由於朝小野大,委員以在野黨居多,執政黨難以主導,執政團隊如鯁在喉,行政院長蘇貞昌以違反大法官解釋為由,要行政院修法,比照獨立機關,將NCC委員任用權回歸行政院,排除立法院主導。此一改變引起朝野、行政立法強烈角力,結果如何有待觀察。
委員貴在專業公正,而朝野二種方式都有利弊,政黨推薦難免「大吃小」,但行政院長提名難免以「聽話」、「配合」、「同黨」為考量,甚至淪為「獎賞」,缺乏民意監督,公正性令人懷疑。
任何事若能以公為出發點,以大眾利益為考量,怎麼產生應不是大問題,反之若處處以私利為先,黨同伐異,則再好的制度,也會人謀不臧。
從政者應拿出良心,想想人民將國家付托給你們,你們為人民做對了多少事,捫心自問,對得起國民嗎?不要再機關算盡,彼此算計,要以國家、以蒼生為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