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許多產婦生完小孩會保存臍帶血,做為未來醫療之用,行政院消保處調查八家臍帶血保存機構,昨日公布查核結果,定型化契約全部不合格。生寶生物科技公司,在運送臍帶血過程中缺少溫度紀錄;消保處表示,假使臍帶血溫度過高,會失去保存性,也會衍生病菌;大展幹細胞生技公司則將消費者保存費用投資基金,都被點名請衛生署要求業者在十一月中旬前改善。
臍帶血一般保存二十年,業者通常會分收簽約費、運送處理費以及保存費,一次付清需十萬元。消保處七月三十一日至八月十六日間,會同衛生署及消保官與衛生單位調查臍帶血機構,就衛生管理及定型化契約等二十四個項目查核。消保處表示,發現生寶公司因為欠缺一部分出庫運送的溫度紀錄而不合格,消保官王德明表示,已要求業者限期改善,否則將處罰鍰。
生寶昨緊急發表聲明,表示有一件缺少「出庫運送的連續溫度紀錄」,經查是在臍帶血送到醫院完成交接後,空容器送回公司實驗室,結果容器電子溫度計電池耗盡無法下載資料,對臍帶血品質絕無影響。
大展生技公司雖把保存費用信託,但與信託銀行約定,將百分之七十五保存費購買基金。王德明表示,業者將費用投資基金,若賠錢,恐造成消費者發生糾紛時求償無門,消保處表示,大展已經修改費用投資規定。
依規定,臍帶血保存只要違反下列三項就不得保存;包括臍帶血量不足四十毫升、母血未依時限四十八小時內採集、母血檢驗呈陽性反應。王德明表示,信望愛臍帶血基金會註明臍帶血量不足二十三毫升不得保存,違反定型化契約規定;光麗生醫公司、台灣永生細胞公司,生寶生技公司等未註明臍帶血不得保存條件。
王德明表示,運送臍帶血過程中如果發生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損壞,業者將已支付之費用無息全數退還。如果發生人為疏失,業者應將收取費用全數退回,並且賠償已支付之所有費用的二倍金額。費用部分,信望愛臍帶血基金會並沒有註明如何退還,消保處同樣發函要求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