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黨立委踢爆退休軍公教年終慰問金發放,於法無據,要求刪除後,朝野立委們卻也被揭穿巧立名目,長期揩納稅人的油,與台灣俗諺云:養老鼠咬布袋沒有兩樣。
從國民黨立委蔡正元與李貴敏提案刪除列舉的九項津貼,包括出國考察費、住宿補助、汽油補助、高速公路通行券、房租補助、健檢補助,到文具、郵票和行動電話費等,幾乎都可以把它巧妙地轉化為「津貼」。
僅這九項補助費加起來,每位立委每年高達一百七十二萬元,況且更駭人的真相是,立委們實際支領津貼種類遠多過這九樣。
在立委壓力下,行政院不久前又通過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往後若將公保養老給付改制年金化時,立委亦可納入公保對象。眾所周知立委為民選公職人員,並非依法銓敘晉用,卻能納入公保適用對象,甚至可溯及既往,自肥行徑,立委諸公怎沒自我批判?
如果退休軍公教領年終慰問金,於法無據該刪除;那麼立法委員行為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或立法院組織法等法律條文,未明文規定立委補貼,正當性又在哪裡?昔日優遇清苦軍公教措施,在時空環境丕變,尤其是國庫空虛之際,應當適時調整,同理,立委有自肥之嫌的補貼,亦應一併刪除。
立委提案刪除的九項津貼,性質多有重複。譬如立委已可無限制搭乘高鐵或台鐵班車實報實銷,卻還同時領取汽油補助及高速公路補助,等於揩國家三次油。甚至濫開善門,讓台北都會區的立委一體適用,領取相同的交通津貼與住宿補助。
或許有立委辯稱,民代要應付選區紅白帖及應酬支出繁多,但並不能合理化這些變相津貼。立委如何經營選區是個人選擇,但身為國會議員不能以公款應付私人開銷,否則與貪汙無異。
立委們不能老是把社會公平正義喊得震天價響,談到自己薪事,卻支支吾吾。包括立委在內的各級民代的薪俸津貼,應攤在陽光下接受社會公評,該刪就刪,回歸法制化。套句民進黨執政時期某位前任閣揆的話,台灣不能再等,選民不能再忍。
亨樹(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