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總統在新移民家庭楷模表揚大會上,允諾要讓陸配取得身分證的時間,由原來的六年縮短為四年,和其他外配取得身分證的時間一致。馬總統並肯定新移民對家庭和社會的付出和貢獻。
對此引發一些爭議,也招致某些綠營人士反對,民進黨發言人林俊憲表示,當初對陸配取得身分證時間,訂定較嚴格規定,有其理由及必要性,要縮短陸配取得身分證時間還要討論。
長期以來,兩岸基於政治考量,對陸配有諸多不公平待遇,如取得身分證時間比其他外配長、遺產繼承權限制、工作權限制和不能考公職等一系列嚴苛複雜的法令,讓陸配感嘆在台灣是屬於「次等移民」、「三等公民」,嘗盡辛酸與無奈。
其實早期的兩岸婚姻,或許有些陸配為了生存遠嫁台灣,甚至來台假結婚,真工作,給社會帶來不良觀感和負面成見。但隨著大陸經濟的崛起,兩岸交流日益擴大,現在的兩岸婚姻型態已不同以往,大都屬自由戀愛。陸配不再為了生存,而是為追求幸福生活,來到台灣。
因此台灣社會對陸配的看法也應該改觀,包容接納。其實兩岸婚姻就是單純的婚姻關係,無關政治和意識形態,政府應盡快修改不合時宜的法令,保障陸配在台的生活權益,畢竟陸配對這塊土地的奉獻,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台灣自詡為民主自由的社會,更應拋開成見,放下偏見和歧視,給陸配多點肯定和掌聲吧。
李月治(台北市/家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