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馬英九(左五)昨日在台北劍潭活動中心出席「二○一二年全國新移民家庭楷模表揚活動」,與獲獎新移民家庭合影。圖/中央社
【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馬總統昨天承諾,將大陸配偶取得身分證時間從六年,調整為與其他國籍外配一致,最快四年可取得。移民署則表示,年底前可以完成法制化,並送陸委會一併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再送立法院審議。
馬總統昨天出席「二○一二年全國新移民家庭楷模表揚活動」,頒獎給全國二十五名新移民家庭楷模代表,對於這些新移民女性對家庭的付出,及支持新移民家庭融入台灣社會的貢獻表達肯定。
總統致詞時表示,內政部統計,包括陸配與其他國籍配偶,在台外籍配偶有四十六萬八千多人,這些新移民,不斷融入社會,對社會做出貢獻。
總統指出,台灣社會其實就是一個移民的社會,政府四年前鬆綁許多政策,包括取消保證金規定、放寬外配與陸配的工作資格,有結婚就可以工作,不一定要等到拿到身分證。
總統強調,四年前也把陸配拿到身分證的時間,從八年降到六年,政府會進一步把陸配取得身分證的時間與外配一致,最快四年就可以拿到,這樣可以使得陸配獲得更多保障。
內政部移民署表示,相關的修法已進行中,包括總統所提取消保證金規定、放寬外配與陸配的工作資格等,希望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移民法」的規定儘量衡平,讓陸配與其他外籍配享受同樣待遇。
移民署說,相關子法完成後,將送陸委會一併進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修正,再送立法院審議完成立法程序,就可以將陸配六年的期限,縮短為四年。
對於縮短陸配取得身份證期限,陸配感到高興。嫁到台灣已經四年的陸配陳少萍說,能縮短當然是件好事,最起碼可以辦台灣護照,享受一百多國免簽證的優待;還可以考公務人員,可以享受台灣人民該有的福利。
民進黨發言人林俊憲表示,當初對陸配取得身分證訂下較嚴格規定,有其理由與必要性,馬總統如果要讓陸配提前取得身分證,就要向外界說明這些理由與必要性,是否已有改變。他說,相關問題應由國會與社會討論,不應由馬總統片面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