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主任祕書許瑞山等中、高階警官涉貪、涉賭案,原是監聽一起警官向醫界索賄延伸而來的「案外案」,意外發現這起弊案不僅有賭場利益,還可能引發警界「未爆彈」。
警察是維持治安的先鋒,刑警更是打擊犯罪的尖兵,卻屢傳包娼包賭,與業者掛勾,藉機索賄。警察涉貪涉賭,並非今日才有的。
多年前筆者跑社會新聞,就時有所聞,每次案發,警界就一片檢討聲,要全力改革。
早年警察發生弊端,總怪待遇太低,不足養家養廉,但現在警察待遇在社會水平中等以上,還是照貪,不知如何辯解?
刑警犯案比例偏高,早年說法是設備不精,蒐證不易,除了「土法煉鋼」刑求逼供,還要與黑白二道套交情,養線民蒐情報。加上辦案離不開色情、賭博場所,業者為逃避取締,極盡討好警察之能事,送錢送禮送色情,稍把持不住,就會墮落難以自拔。
如今科技發達,監視監聽器材完備,加上數位、網路,蒐證容易,人贓俱獲,歹徒難以狡辯。
警察貪贓枉法的理由沒有了,但弊病仍難除,除了「貪求無厭」,再也無法解讀。「何時弊絕風清?」仍是民眾想問的。
喜壯(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