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八月,有五名病患到台大和成大附設醫院接受器官移植手術,他們作夢也沒想到,進這麼有名的醫院,沒換得健康,卻換來愛滋病患的器官植入體內,使他們變成感染愛滋的高風險對象,需長期服藥觀察。
案發後各界議論汗牛充棟,在台北市醫師懲戒會決議不處分的情況下,監委仍兩度提案,終於通過彈劾器捐勸募小組負責醫師柯文哲案,並移送公懲會處理。
我主張應給通過彈劾案的監委一點掌聲,絕無不敬重柯文哲醫師專業的想法,也毫無逼誰去選台北市長的用心;給監委點掌聲理由很簡單,因為他們看到了病患的無告。
看病求健康,確實不能保證有看有健康,但把不能移植入人體的愛滋器官,植入了求診者的體內,難道一句「制度問題」就答覆了一切?這是哪一國的法律、制度所能容忍的現象?
監委當然知道柯文哲的醫師專業莫測高深,也必知道柯醫師在國內的社會聲望,與有支持者希望他參選台北市長的地位;在重重民粹束縛,和台灣動輒依藍綠政治立場評論是非的氛圍裡,監委仍能不避專業上的弱勢,本術業有專攻信心,針對高知名度的牽頭醫師,彈劾之,這種不畏煩難的勇氣,與體恤無告病患的善心,值得按讚。
或許有人認為,彈劾器捐制度的設計者又是器捐勸募小組負責醫師,是弄錯了對象,因為疏失發生在檢驗師和協調師的溝通上,何必無限上綱呢?這就像行政首長常要面對輿論指控,甚至被告的情形一樣;最明顯的例子是馬英九總統,從下雨淹水到軍演出狀況,全都歸諸他領導無方,其實大小事不是都有主管機關負責嗎?馬英九因居上位,概括承受了所有指責,也因此而能更著力督促所屬改善現況。
監院彈劾柯文哲並移送公懲會,相信公懲會公正的委員們,未來討論此案,必定會考量柯醫師建立器捐制度救過很多人的功勞,也會體察培養醫師不容易,而做出合理的裁決。
唯從這次植入愛滋器官受害者角度看,監委敢彈劾大醫師,代表台灣是重視弱勢人權的國度,面對「專業團體」的無助者,向監察院申訴就對了。
林松青(新北市/媒體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