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政府鑑於二行程機車已是主要空氣汙染源之一,公告自民國一○四年前起,分階段禁止該類機車再上路,至一一○年縣境內全面「絕跡」,屆時一旦查獲重罰五千元,外縣市進入車輛也不寬貸。
不少騎士反映禁令「太超過」,且連外縣市進入也要罰,認為只要保養得宜,或改裝排氣管降低汙染,應無禁止必要,不如訂定嚴格稽查規範,淘汰缺乏保養、製造汙染的機車。
桃園縣地處北部交通重鎮,南來北往車輛絡繹不絕,如何「獨善其身」從中攔截、嚴禁外縣市二行程機車通行?執行上困難重重,也會挑起縣市間及人民的對立,實施效果恐怕大打折扣。
立意良善的法令,若其他縣市未及時跟進,或淘汰、禁騎的緩衝時程及違規罰則輕重不一,勢將造成一國多制的亂象,不但人民無所適從,也會損害政府的威信。
筆者認為,桃縣為淨化空氣,禁騎二行程機車,並鼓勵及高額補民眾改購買電動機車的作法,值得讚賞,而且應透過空保主管機關環保署,召集各縣市彙整意見後,訂定統一規範,全國同步實施,才能徹底改造及達到保護環境的功能。
曦文(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