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讀五日貴版「牢房豐盛大餐 有礙人犯健康」一文(簡稱「牢餐」),深覺內容與事實出入極大,希望能以親身體驗,讓社會大眾了解監所伙食的現狀。
筆者入監至今十一年,待過四處監所,對監所食材採買、烹飪過程有一定程度的了解。
「牢餐」的菜單內容,確實和平日所見類似,除偶有異動,實際吃到的菜餚和菜單內容相同。
但菜單名稱只能顯示主要食材和烹飪方式,至於食材價格和烹飪技術的良莠,就不齊了。
「牢餐」的大餐其實虛有其表,菜單看似豐盛,監所給媒體拍照的菜色亦不假。但食材講究一分錢一分貨,監所食材多為中低價位,菜餚的滋味當然不如一般家庭主婦的水準。
不是監所虐待犯人,而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目前受刑人(含被告)每人每日伙食費約六十元。早餐主要是一至兩樣醬菜,中、晚餐為米飯配三菜一湯。
因經費有限,監所多以大批採購招標節令盛產食材,對廠商只能要求食材品質符合相關食品管理規定,不可能採購有機或高價食材。
監所負責烹調伙食的單位為炊場,作業人員全是受刑人。而監所人多,都用大型蒸汽鍋煮熟,除非是廚藝精湛的廚師,是煮不出甚麼美味的。
因此除三大節加菜吃得比一般家庭平日豐盛,平常皆看似「奢華」,實在不好吃。
至於「牢餐」所寫伙食外包、浪費食物皆為陳年往事。民國八十九年以前,監所有販售市面上的菜餚供受刑人自費選購。當時菜色豐盛,有人將公家菜隨意倒掉,現已無這種情形。
監所伙食好壞,不能單信新聞報導或傳聞。
真相(花蓮縣/受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