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學期開始,教育部規定各國民小學要將「騎單車」納入課程教學,個人長期從事基層教育行列,服務過市中心、山上等各大、中、小型學校,雖然認同教育部推動政策的用心,但是要小學生騎腳踏車上學的構想,天真得有如天方夜譚,既不必要也不可行。
首先,國民小學採學區制,學區與學校距離不可過遠,應該方便學生步行上學,若因為交通不便、偏遠地區或情況特殊之地區,縣市政府還必須採取補救措施,考慮設置分校或分班、提供膳宿設備,或提供學生上下學所需之交通工具或補助其交通費。由此觀之,小學生實在沒有騎單車上學的必要性。
其次,安全是最大的隱憂。無論是都會地區的學校或是山區的小學,騎車上學都潛藏著危險的因子,市中心車多交通複雜,「馬路如虎口」;山區道路狹窄、蜿蜒、起伏,過往車輛行車速度快又急。
在這種情況下,連走路上學的小朋友通學,意外事故都時有所聞,如果開放騎單車上學,學童上下學的安全問題,學校師長和家裡父母必定天天提心吊膽。
停車也是頭痛的問題。市區大型學校多,學校動輒數千人,如果所有學生都騎單車上學,數千輛的單車需要不小的停車空間,學校實在沒有餘力提供廣大的停車場地。
筆者服務的學校位處山坡地區,曾經在學校運動會上提供十部腳踏車,當作學生過關後的摸彩獎品,摸彩時親師生興高采烈,但是運動會過後不久,就接獲家長和同仁們的反對意見,認為腳踏車在學區內屬「危險」的交通工具,學校不應該帶頭推動。
個人喜愛單車運動,贊同教育部的新政策,認為學校應該在相關的課程中,教導學生學會騎單車的技術,知道騎單車的規定,清楚騎單車時應該穿戴的配備,但是考量現實環境的限制條件,我極力反對國民小學開放學生騎單車上下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