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整形美容科一枝獨秀,醫師「救醜不救命」的趨勢愈來愈明顯;而人命關天的內、外、婦、兒、急診、麻醉等六大科卻等不到新進醫師。不出數年全民就會嘗到醫療品質低落的苦果,因此,醫界呼籲除了要改革健保給付不合理的規定外,應考慮修法讓醫療糾紛去刑罰化。
為了回應醫界的訴求,法務部日前舉行了一場公聽會,會中,除醫界外,都對醫療糾紛去刑罰化的訴求持保留或反對態度。
醫界想要為醫師們營造一個良好的執業環境,不單是醫事人員,也是社會大眾普遍的期待,但限縮醫療行為的刑事責任,並不能改善醫病關係,病患或其家屬的怨懟亦未能有效的紓解,溫和的人或許在時間的沖淡下作罷;有些人會增強抗爭的手段,不但更威脅醫事人員的安全,也為黑道創造了介入的空間。
黑道處理醫療糾紛「效率高」,且不必管事發原因如何或責任歸屬,但病患或其家屬卻不見得拿得到錢,且還有被法辦的風險,醫、病雙方同蒙其害,也不是社會所能接受的作法。
與暴力相向的方式比較,透過司法尋求真相的做法,就顯得理性多了。現行的醫療糾紛處理機制,是在自行溝通不成後可以申請各縣市的「醫事調解委員會」的調解,若對調解不服再提起訴訟。問題是「醫事調解委員會」的調解成效不高,而訴之法院,等待判決更是一場漫長的道路。
很多民眾還不知運用醫事調解的管道,加上部分醫院或醫師的杯葛,弱化了此一低成本、高效率的機制,逼得病人家屬走上訴訟一途。民眾又何嘗樂意上法院呢?各地方法院審理醫療糾紛的案件,因涉及鑑定,經常要拖個兩三年才有判決結果;不只被告辛苦、原告或受害人也辛苦。而在資源不均等的情況下,民眾若自認遭受委屈,當然會「以刑事逼民事」,仰賴檢察官調查證據,節省訴訟或鑑定費用。
醫界若要減少醫師上法院、被起訴的情事,應尋求提升醫療糾紛的調解機制,共同建立各縣市「醫事調解委員會」的公信力,擴大調解機制,輔以司法判決,讓民眾有一條理性的道路可以行走,達到捨棄暴力、減少訴訟的方式來解決醫療糾紛。
其實,醫師對訴訟、對刑罰的畏懼有些是對法律的無知,自已嚇自已所造成。司法官也欠缺醫學知識,曾發生台大醫院受法院之託,鑑定一起牙醫麻醉與病人中風昏迷的因果關係,台大的結論是無關,但法官竟不附理由,以一句「並非可採」就捨棄台大的鑑定,仍判牙醫有疏失的案例。
大家都把處理改革醫療糾紛制度的焦點,放在法制面;但在實務上卻有醫療糾紛是在黑道及群眾騷擾的壓力下「解決」的。這些案件經常是原因未明,也就是說,當事的醫師還不見得有疏失,只是未獲得公權力的保障而已。連有警衛二十四小時保護的大醫院急診醫師都經常要面對暴力威脅了,更何況小型診所的醫師。可見法制面改革如果沒有公權力積極的作為,也是空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