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電及中油經營改善小組昨天召開第四次會議,會中達成四項決議,確定中油將朝切割的民營化發展,探勘與天然氣不在民營化範圍內;中油、台電政策性負擔也希望逐步解除。
經濟部國營會執行長劉明忠於會後召開記者會表示,國內油品市場已自由化,中油受限國營體制,經營無法自主,加上肩負諸多政策性負擔,與會委員都同意除天然氣與探勘業務維持國營,中油其他業務應推動民營化,細節要再研議。
與會委員指出,中油經營天然氣業務為獨占事業,轉為民營化後,是否影響安全存量及穩定供應,建議應在民營化過程中,擬定相關配套制度及措施。劉明忠表示,中油若民營化,也可能放棄耗時費力、需要高成本的探勘業務,對台灣自有能源供應會有影響。
另外,劉明忠指出,台電、中油虧損有一大部分來自政策負擔,民國一○○年台電政策負擔金額高達一千零三十七億元,中油也有七百五十億元,未來將採取解除政策任務的配套措施。
劉明忠說,經濟部將修改《電業法》,成立「電價審議委員會」審核電價,處理低於經營成本的政策負擔項目,台電未來也會在財報中明確揭露。
另兩項決議是,外界質疑目前電力備用容量率標準值過高,可能造台電成本增加,將由由目前的百分之十六下調至百分之十五,未來將責成台電每年配合環境變遷檢討,動態調整;台電每年針對二十五項國產品進行任務採購,也將逐步開放。
此外,經濟部有意與民間電廠(IPP)協商購電價格偏高問題,目前國內共有九家民營電廠,台電轉投資的有四家,經濟部預估調整購電合約的機會較大,但其他由台 塑、遠東等公司投資的五家民營電廠,恐怕得走訴訟、仲裁等途徑才能解決。
台塑集團的麥寮汽電總經理洪福源昨天回應表示,願意配合政府政策討論,但雙方有商業合約關係,無法說變就變,台電若是想要變更合約,就要經過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