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歲的小二男童於夜間街頭賣蜜餞,引起社會局關切,列為高風險家庭。根據學童說,因母親車禍無法工作,才會外出賣蜜餞,若屬實,非受虐,是應當鼓勵與嘉許的。
十歲兒童就知道分擔家庭生計,一定比其他同學更早熟,且更懂得珍惜生命。貧窮是最好的大學,貧窮,可以學到許多學校學不到的東西,所以,對這位學童,我們需要給予的不是過度保護,而是關心他、鼓勵他,在不影響學業的情形下,讓他學習謀生、學習孝順、學習成長。
我們常批評時下的年輕人「三十不立」,是因為許多父母都對其過度寵愛、過度保護,缺乏成長、缺乏學習。
回想四○、五○年代,我們不都是這要成長過來的嗎?這位十歲學童讓我們看到不畏辛苦成長的希望,關心他就好,別再限制他的成長吧!
洪長源(彰縣二林/文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