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精神異常的男子,因沒錢想闖入高鐵苗栗頭份段,蹲坐在南北軌道間,欲「攔車回家」,列車駕駛及時發現,緊急煞車並通報行控中心,才未釀成悲劇,這是高鐵通車五年來,首次發生有人闖入軌道事件。
高鐵表示,男子是從邊坡逃生梯,攀爬鐵絲網圍籬進入軌道,圍籬剛好沒裝刺網。
雖然男子家人表示,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但終不能免除高鐵應負安全維護的注意義務和責任,應對此類可能造成公共危險的重要因子,加強防範措施。
高鐵速度快、班次密集,已成為南北往來最便利的大眾交通工具,乘客不斷增加,但在高速行駛下,安全應有更嚴格的管控,因為無論是自然或人為的破壞,都可能造成不堪設想的後果。
筆者是高鐵乘客,希望高鐵局記取教訓,以這件闖入事件為鑑,檢討「外高內低」的軌道防範措施,全面改善設備,並加強巡邏,惟有做到滴水不漏,才能確保安全。
其次,高鐵表示,如果沒破壞設施,造成旅客傷害,即未觸犯公共危險罪,闖入高鐵軌道設施只違反鐵路法,最高罰六千元,但罰金偏低,相較可能的危害,不符公平及比例原則,相關單位應思考修法。
竹寶(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