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天審查朝野立委所提《濕地保育法》草案,內政部長李鴻源表示,官方版草案不允許有代金的概念與制度,將採實質生態補償機制,不可繳錢了事。李鴻源表示,官方版《溼地法》今天就會出爐,送政院核定後,約五月可送進立院,至於相關施行細則,則需要約二年的時間。
提案立委邱文彥表示,代金制度的設計,主要來自美國相關案例,生態補償可能達到原面積的四十倍,因此考慮有條件的代金制度,用以設立基金,積小成大,以造回原來濕地為目標,做成大範圍的濕地。
但立委陳其邁認為,對生態補償的代金制度,恐怕會造成開小門;立委吳育昇也說,不可繳錢了事,變成花錢買濕地的贖罪券。
李鴻源說,內政部的官方版本比立委提案更全面,未來溼地將畫分國際級、國家級、地方級,並區分核心區、保育區,只要在核心區內的溼地都禁止開發;若屬私地將採市價徵收方式,會有棲地補償。他並承諾,國光石化案的彰化大城溼地將在年底前列為「國家級」溼地。
李鴻源並指出,官方版不允許有代金概念,只有生態實質補償的機制,在附近另外找一塊地復育,內政部會堅持立場。
另一差異在於是否公益信託及是否納入公民訴訟,立委版認為,私地納入溼地,若無公益信託,恐會造成糾紛,但營建署長葉世文強調,未來生態補償後的棲地永遠禁止開發,「強度更高」,不需要再公益信託;至於公民訴訟,李鴻源表示不反對其精神,但執行上會不會造成行政上的困擾,還需要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