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士榛專題報導】走在街上、車站、餐廳,人手一支智慧型手機,隨時上網查資訊,這種「行動上網」的模式,大幅改變了人們的生活,甚至現在政府提倡的文創產業,在網路世界也成為一種商業模式。
「之初創業投資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創辦人林之晨說:「網路搭載各行各業,文創產業當然也可以拿到網路上賣,如電影、電視劇、音樂版權的租用,都可以用網路做通路。」
當這些內容數位化後,現在還有「數位倒購」,不一定靠賣內容賺錢,而是靠周邊生意模式賺錢,做置入性行銷。林之晨表示,現在許多文創商品用網路做通路,例如台灣第一個精品社群購物網站「台灣華奢網」(LuxJoy),網頁設計空間寬鬆,讓消費者視覺放鬆,享受購物樂趣,就是文創加持。他說,網路和文創都不是產業,但相結合後能造就商業價值。
跨界合作 商品更吸睛
林之晨指出,他曾聽出版人詹宏志說,「一個杯子賣五十元,它就是杯子,但賣五百元,就是文創」,指出文創為平凡的物件創造出更多價值。之初創投團隊有八十多家成功案子,其中不乏不同領域團隊組成的公司,這就是創投公司造就的文創產業。
林之晨舉例,「5945」是裝潢修繕公司,認識許多室內設計師,「VIDEO HYA」專做音影內容;「VIDEO HYA」影音製作團隊將「5945」設計師的資料製作成APP,消費者可由APP看到好的設計裝潢。林之晨說,這樣的組合案子太多了。
林之晨強調,這就是「創意」發揚的力量,網路創業除了重視原創性,更要求市場性,創意需被消費者接受,例如蘋果公司的產品熱賣,在市場需求中帶入設計,就是網路創業者所說的「創意」。
產業加創投 打造價值
文創的資金需求不容忽視,林之晨無奈地指出,許多人認為最好只投資資金,不要過問使用方法,「但創投公司都有股東,用的每一分錢必須向股東交待。」林之晨認為,不論是發展文創的產業或創投公司,都應多為彼此設想;產業人要了解創投背後的錢仍需有商業目的,達到商業目的時,創投才可能出錢相助,而創投公司則要了解產業人的辛苦面,耐心等待其成長。
「之初創投」是新興的創投公司,林之晨表示,他的團隊中有很多文創成分,但不可能贊助無商業市場的產業,「文創要將五十元的杯子變成五百元價值」,他指出,如何善用文創元素吸引創投公司的眼光,是文創產業人要發揮的智慧。
林之晨出國進修後回台創業,是因對台灣有深厚的感情。他認為台灣有濃厚的人情味及利他精神,這是在全世界都難以見到的,他希望台灣保持這樣的社會文化,持續成長。
林之晨小檔案
林之晨一九七八年出生,就讀台灣大學化工系三年級時,就和同學創辦了電腦零售網站Hotcool.com和中文知識管理網站「碩網資訊」,後至美國紐約大學史騰商學院攻讀企管碩士。
二○○六年他在紐約創立北美著名旅遊社群Sosauce.com,二○○八年創立3D遊戲網站Musegames.com。
林之晨每天清晨五時起床,每個月要閱讀兩千篇網誌文章。他未承襲父母從醫,選擇自行創業,現為「之初創投」創辦人及合夥人,致力於推動中文網路、行動應用產業的發展,已幫助超過八十二個新創團隊,包括Richi、EZTABLE、Robospark、GoodLife等網路公司,最近更獲不少金主投資,募得近三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