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阮愛惠報導】汽機車停車怠速逾三分鐘須熄火,最讓機車族煩惱的是:車子老舊,熄火後不易啟動,若是在路口更危險。機車族林先生說,車子已經騎了十多年,啟動器不靈光,常容易熄火,如果為了這個法案,一下啟動一下熄火,啟動器可能更容易故障,行車時也會更危險。
天天開車接送小孩的李太太也認為,接送小孩車子不怠速,確實可以節能省碳,政府立意相當好;但如果是大熱天、大冷天或是下雨天,要車子不怠速,對每個駕駛者而言,是很大的考驗。而且三分鐘要如何測量,也令人多數人不解。
自營公司、常開車也常騎機車的張先生則認為,怠速三分鐘要開罰,根本就抓不到,只是政府因應地球暖化,迎合環保政策所制定的無聊法案。除了警力很難長時間駐守在車站、大賣場、公家機關及醫院這些最多怠速車輛的地方外,所謂的「超過三分鐘」也不易認定,若怠速兩分五十秒,再移動車輛或關掉引擎,是否就無法可管? 張先生建議,公家單位及商業大樓樓下那些等待機關長官及大老闆用車的公務車,是最常怠速的車類,警方在執法時可先針對這些車規勸及開單。
大學生陳先生平常看到紅燈超過四十秒就會熄火等待,從他一開始騎車就練成這個反射動作,他很贊成「反怠速」法案的推行。而每天從士林騎機車到台北市上下班的郭先生則認為,這條法案對於沒有空調、停車方便、不需怠速等人的機車族而言應沒有太大影響,只有汽車族才需注意,日後要接送人貨,最好還是養成熄火等待的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