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立法院三讀通過《土地徵收條例》修正案,未來政府徵收土地改採市價,馬英九總統認為是邁向土地正義的一大突破。但農民團體強烈批評,政府未來仍可以「重大建設」名義徵收特定農業區,這項修法未能杜絕浮濫徵收問題,無法真正落實土地正義。
《土地徵收條例》修正案三讀通過時,議場外抗議人群中有一位七十一歲的阿嬤汪菊。白髮蒼蒼的汪菊四代都住在八里,靠著三分地種竹筍養活八個孩子,今年八月突然公告農地要被徵收,明年三月要搬遷,她說:「我不識字,也無處可去,求求政府給我們生路。」
自從一年多前怪手開進苗栗縣竹南大埔農田,土地徵收引發的爭議引起各界關切。農民團體二次夜宿凱達格蘭大道抗議政府強徵農地,要求修正《土地徵收條例》,重新檢討徵收農地的程序與補償條件。目前包括苗栗縣灣寶、新北市貢寮、彰化二林中科四期相思寮、台中后里、大雅特定區等許多土地徵收案均引發爭議。
為了趕在休會前通過,《土地徵收條例》修正案逕付二讀,最後以行政院版表決通過,農民團體表達強烈不滿。一是此次修法重點是市價徵收,農民團體批評,市價的認定未由第三方不動產估價師進行評估,而是由地方政府調查再提交各縣市政府設置之「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如此一來,無異是球員兼裁判,對弱勢農民相對不公平。
其次,國內土地徵收案件過於浮濫,主要是法令出現大漏洞,農民團體要求土地徵收必須符合「公益性、必要性」條件。而法案中有關「公益性、必要性」的標準全由官方認定,政府可以「重大建設」名義開發特定農業區;農民團體認為這樣的「後門」一開,徵地浮濫現象將難以杜絕。
第三,《土地徵收條例》修正案通過,施行日期卻由行政院另訂之,農民團體痛批這是「假修法、真騙票」,並質疑執政黨急忙通過這項修法,要以市價徵收來補償農民,結果施行日期卻是「空白」?如此作法前後矛盾。
這次《土地徵收法》修法重點是以市價取代公告地價,遺憾的是,在匆促修法過程中,未充分採納農民團體的意見。使得新修正案的內容無法說服農民團體,更別提達成土地正義的理想。台北港區段徵收案中,如果汪菊阿嬤與百歲婆婆在毫無選擇下仍被迫搬遷,落到無處容身的地步,對她們言,離土地正義實在非常遙遠。
土地是人民的財產,政府有責任保護人民的財產權與生存權,政府要徵收農地,必須基於公共利益、做好充分溝通並給予合理補償。唯有建立嚴謹的土地徵收制度,提供公平合理的聽證程序,讓被徵收土地的人民有機會表達意見,才能杜絕土地的浮濫徵收。我們寄望未來新當選的領導人,再接再厲杜絕浮濫徵收問題,真正落實土地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