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教師明年開始課稅,配套措施是國中小老師每周減兩節課,但全國教師會主張,若未來以代課老師授課,會造成教學品質下滑,教育部應以減課量的十分之一,回補正式專職教師,即在未來六年內,增聘一萬兩千名國中小老師,解決流浪教師問題。
就全國教師會主張來看,似乎是「魚與熊掌兼得」的方案,但就實務面來看,財源與少子化帶來的人口結構問題,才是無法增聘正職教師的關鍵,甚至過去多元師資培育的政策,也埋下今日流浪教師有增無減的伏筆,因此,要靠課稅減課解決流浪教師問題,效果有限。
此外,政府對中小學教師課稅,是著眼稅賦正義,沒考量「減課」的衝擊,因此,教育部所謂的配套措施,僅是權宜措施。筆者以為,如果中小學教師課稅的本意是「取之於教師,用之於教育」,是要維持社會正義,那麼教育部就得思考,在「正義」背後勢必影響若干人權益,必須以政策補救,例如學生的受教權將因減課而受影響,就不能以「經費」為由,聘雇鐘點教師;同樣的,若要解決流浪教師問題,應該從人口結構與教育培訓因應,並降低師生比,提升教學品質。
也就是說,要落實社會正義,必須要有周延、長遠的配套措施,否則社會並不會因此變得更正義,反而會產生「愛之適足以害之」問題。
劉晨(台中市/教育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