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中研院長翁啟惠等十八位產學研媒界領袖,連署發表「內才宣言」後,國內一片探討聲,但都是談高階人才,沒顧及低階人力問題。
朋友家有一名印尼籍看護,照顧朋友年老體衰的父親,需要全時間的看護工照護日常生活起居,由於已來台九年無法再展延在台時間,被迫返回印尼,朋友不得已重新聘用外籍看護,重新和看護展開漫長的適應與磨合期。
相信有許多民眾和我朋友一樣,不但需要看護,而且好不容易找到適合的人,卻因法令規定,九年後被迫重新適應新手。
雖然勞委會副主委表示,考慮將外籍看護在台工作時間,延長為十二年,然而,延長三年並沒有解決問題,我不懂政府為何要讓已在台有九年經驗的外籍看護離開,而且不能再以任何方式申請來台工作,等於把好的看護人才,送給其他有需求的國家。
不只是低階人力,高階人才也會碰到這個問題,個人淺見,政府應修正甚至放棄外籍勞工工作年限的想法,初期以三年為一期,審核是否可申請繼續在台工作,不限次數,直到沒有雇主聘用,或到法定退休年齡止,甚至應該考慮,透過嚴格的人才篩選辦法,讓願意入籍的外籍勞工,有機會取得居留權。
若能如此,優秀的高階人力可留在台灣不被其他國家搶走,還可強化台灣和輸出國間的關係,低階人力還可補充台灣因少子高齡化所造成的人力流失,還能因應未來高扶養比所必須面對的問題。
台灣若要國際化、全球化,移民政策一定要再開放些,關起門拒絕移民,對面臨少子高齡化衝擊的台灣人口結構來說,不是好事,如果不現在就處理人口老化、少子化所出現的基礎人力短缺問題,很可能二十年後台灣連警察消防等基本人力都湊不出來,更別說屆時所需的大批看護人才。
況且,即便開放移民,移入與在地人口人際磨合與文化融合,需要很長一段時間,台灣已一刻都不能浪費了,必須盡速檢討、修正政策,補充台灣的高低階勞動力。
可流(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