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皮爾斯夫人
八月八日父親節過完沒多久,看到一則新聞,提到在台灣,有二百多位父親走上街頭,高舉抗議旗幟,吶喊出他們一天工作超過十二小時,導致無法擁有家庭生活的苦楚;遠在世界另一端的德國男人們,也跟台灣男人一樣,需要努力工作養家活口,但他們認為工作與家庭一樣重要;他們的工作哲學是:要認真工作,更不忘享受假期。
歐洲人只要提到德國人勤奮工作的精神,總免不了要讚揚幾句,據我在德國生活多年仔細觀察後,發現所謂「勤奮工作」,代表的是,在合情合理的工作時間內,盡本分認真工作;但下了班後請不要再談工作。
說德國人將工作與生活看得一樣重要,這可一點也不誇張,從下了班後就馬上關掉工作用手機;從要家人不要在晚餐桌上聊太多公事;從一年至少要花幾個星期時間好好帶全家去度假等,都可證明工作與生活同等分量的價值。
說到工作時數,依照德國法律規定,員工每周工作時間不能超過四十八個小時,正常工作日的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個小時,然而在不同行業也有大不相同的工作時數,從一周工時三十五小時到一周四十五小時都有。
德國許多大企業採彈性工作制,也就是可以自由選擇上下班時間,不需打卡。我的好朋友Martin,在一家科技公司上班,他說他的上下班時間,只需在工作日誌上註明就好。我問他:「那你的上司會不會打電話來查勤?」他跟我說:「信任很重要,公司在好多年前就不用打卡機了,因為公司相信員工們可以做到自我管理。」
他還笑說,因為這個彈性上班方式,他可以在老婆下午三點去看牙醫前,就回家帶小孩了。還有小周末的星期五,大家都想輕鬆一下,早點回家,後來四點下班變成了常態,員工們只要自行找一天,補回缺的工時就好。
他後來還補了一段令人玩味的話,他說,一個企業要強盛,很簡單,那就是視員工如己,讓員工們同樣享有足夠的家庭生活與休閒時間;當人的核心生活幸福健康時,回到職場上時,就更願意為工作盡心盡力。
說到工作倫理,人與人之間的平等與尊重,是上班的基礎文化。如果上司偶爾需要員工額外加班,先與員工商量意願如何,是做為一個主管該有的風範。我曾經在台灣看過,主管對著屬下大呼小叫,或當奴隸般使喚來使喚去的情景,不太可能在德國發生。
而當老闆的是不是需要鞠躬盡瘁,讓員工們效法?在德國可就見仁見智了。曾聽朋友談起她工作十多年的成衣公司老闆。她說,台灣人拚命不曉得拚到哪裡去,時間全賣給了工作,換來支離破碎的家庭與自我。她口中的德國老闆,每天一早來公司三個小時,了解公司營運概況,不到十二點就回家與老婆吃午飯,下午二點進公司,不到四點又回家去了,這回是要陪他的媽媽散步去。
關於工時的長與短,德國法律明文規定,需要給勞工一年四個星期的休假日。其實德國人很清楚,沒有放鬆的人性假期,創意靈感就不會重新湧現、沒有學會放手去度假的人,恐怕無法體會出如何樂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