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生食蔬果 將不檢驗生菌數

 |201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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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北訊】不少人會到便利商店或超市,選購切好的水果盒或生菜沙拉,但最快七月底起,這些外賣生食蔬果,衛生署將不檢驗其生菌數,民眾買了最好趕快吃完。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日前預告修正「生食用食品類衛生標準」第四條草案,過去規定,在「生食用水果」和「生食用蔬菜」這兩類,每公克生菌數不得超過一百萬隻;修正後,刪除生菌數限量規定,即常見的外賣生菜沙拉或水果盒,將不驗生菌數,但生食用魚介類,仍維持原有生菌數限量標準。

食藥局食品安全評估科科長高怡婷說,早年衛生條件較差,所以會有生菌數限量規定,但近年歐美等國,都不驗生菌數,或只做為企業指引;再加以生菌中如乳酸菌,屬人體益菌,或其他生菌即使每公克超過一百萬隻,對身體也無大礙,因此才會取消驗生菌數。

但高怡婷強調,已委託學者研究,未來有可能對外賣生食蔬果,加入驗李斯特菌和沙門氏菌,因為這兩種菌,喜在低溫下孳生,前者在國外曾出現汙染冰棒,後者則曾汙染香瓜,造成消費者中毒。

至於生食蔬果中的大腸桿菌,仍維持原規定,每公克生菌數不得超一萬隻,否則可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衛生局先要求限期改善,未改善則罰三萬元到十五萬元。

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科主任林杰樑說,歐美人吃生菜沙拉歷史久遠,但德國日前仍發生芽菜汙染,造成出血性大腸桿菌疫情,導致多人死亡,如果國內不驗外賣生食蔬果生菌數,至少要規範好業者製作標準流程,如日本規定手套用一定時間需更換,或使用可食用殺菌劑來滅菌。

林杰樑也擔心,消費者或許可知業者冷藏溫度多少,卻「不知冷藏多久」,因為冷藏時間越久,細菌就會孳生,所以應規定業者一定時間未賣掉,就要丟棄。

近日食品中毒事件頻傳,食藥局提醒民眾,食物放冰箱冷藏,需低於攝氏七度以下,冷凍需低於零下十八度,拿到室溫下一小時內吃完,調製醬汁,也應放冰箱冷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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