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為怎樣的人生才是圓滿的呢?妻財子祿俱全,就可以了無憾恨了嗎?
《幽夢影》一書中,有這樣的說法:
十歲為神童,二十三十為才子,四十五十為名臣,六十為神仙,可謂全人矣。
十歲的時候是個神童,二十、三十歲的時候是個才子,四十五十的時候是國家的名臣,六十歲的時候,如逍遙自在的神仙,這樣可以說是圓滿人生了。
這是從人生不同的階段來說,童年、青年、中年、老年,各有傑出的表現。細想來,神童、才子、名臣、神仙,網羅了我們人生的夢想,然而,美夢成真,又有幾人能夠呢?其中,有努力,要才幹,也關乎際遇,好事原本難全。
我以為,做一個有道德操守、願意奉獻所學,對國家社會有貢獻的人,也就不虛此生了。
有一天,我上網看李偉文的文章,有一段話深得我心。
他說:「只有那些我們曾經努力過,曾經為它流過汗,流過淚,付出過心血的事物,才會留下記憶。太輕鬆得來的東西,太舒服的日子,甚至每天太過於豐盛的物質享受,往往轉眼就遺忘,無法在我們生命中留下任何痕跡。」
這麼一個有理想的人,恐怕也是寂寞的吧!
他是荒野協會的重要成員,為一個理想,所付出的金錢、時間、心力,都難以估量。很不簡單的,要安貧樂道,要勇往直前,縱有毀謗還要安之若素。
但是,這樣的人生是多麼有意義,雖然沒有飛黃騰達、富貴榮華,然而他享有豐富的精神資糧,抬頭挺胸,無愧我心,更是不曾虛度歲月。
人生所追求的,不就是這樣嗎?
可是他能切實踐履,在每一個踏出的步履裡,都有他對這塊土地真摯的愛。
多麼讓人佩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