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委託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研定「教師工作守則」草案,規定教師在周一至周五晚上十時以前不得拒接家長電話,每天從上午八時到下午四時得準時上下課,寒暑假要到校備課或參加活動等。這些規定引起部分教師的反彈,認為太過僵化,最後都會落得「公事公辦」,反而影響師生和親師關係。
由於社會變遷,親師關係已經不像過去那樣的和諧。過去的父母,對於學生在學校的學習和一切言行,完全交給老師,對於老師只有信任,要打要罵都由老師自行處置;除了一年一度的母姊會,家庭會有長輩到學校了解學生學習的情況之外,幾乎不過問學校的教學,對老師只有兩個字:「感激!」
近年來家庭倫理、社會結構、師生關係都大為改變,有些父母非常關心子女在學校受教的情況,到學校和老師溝通的次數很多,有可能因過度關心而干擾了老師的教學方法。有些家長或因為對老師教學不滿意、或子女和同學相處不融洽等問題而要求轉學的事例所在多有。
學校和家長的互動也有很大的改變,各校每學期都會有一天家長日,家長都要到校了解學生在校的學習情況,而且老師和家長的互動頻繁許多。但是由於家庭關係不像過去單純,現在的單親家庭、隔代教養的比例升高,學生受到家庭因素的影響較多,在學習上產生新的問題。校園內也出現愈來愈多的問題,像校園安全、霸凌事件等。
除了學生的問題,老師的問題也不少。過去很少聽說老師有問題,現在的「問題老師」所在多有。除了教學方法有問題之外,有些老師在上課時間玩股票,有些口出三字經,有些體罰過當,更甚者還有性侵學生的案例,這些事件層出不窮。
也難怪教育部和家長聯盟會聯手訂定「教師工作守則」,守則就是一個工作規範,說是不具強制力的參考準則,但行之既久,或是家長對老師有意見的時候,則可以作為教師是否適任的考核依據。老師當然會在意守則中的規定。其中有些規定會令老師覺得很不受尊重,如晚上十時以前不得拒接家長電話,這種規定太過僵化。
在正常狀況下,老師應該不會刻意拒接家長電話,有時候因為臨時有急事,或在外活動都有可能沒接到電話,有些甚至習慣十時前就寢,為了接家長電話必須改變生活作息,是強人所難。如果碰到家長有憂鬱症、或是愛慕老師要訴衷曲,老師是不是每天都不得拒接?硬性規定顯然不合理。
制定守則就是怕老師「太混」,要對治一些「怪獸老師」,因此規定寒暑假必須到校,而且每年至少有一次教學觀摩,課餘研習一年要有三十六小時,三年要發表一次教學成果。這樣的規定表面上對老師有鞭策、鼓勵作用,但久了會流於形式。
就像父母生下小孩就必須把孩子養大一樣,老師的責任就是把學生教好。當老師最重要的守則就是愛心和耐心,不需要有太多僵化或制式的規定,有些規定交給學校或校長因地、因人制宜即可,教育部和家長不必介入太多。老師只要有愛心,學生的品德和課業一定不會太離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