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福津貼 不得強制執行

陳忠賢 |2011.06.08
1564觀看次
字級

【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立法院三讀昨天通過《強制執行法》修正案,過去債務人只要銀行帳戶有存款皆可強制執行,未來若是債務人依法領取的社會福利津貼、社會救助或補助,或依法領取的社會保險給付等,不得強制執行,以維持其生活所需。

新法規定,債務人依法領取的社會保險給付,或對第三人的債權,是維持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的親屬生活必需者,不得強制執行。

提案立委黃淑英表示,實務上屢屢發生生活陷入困難的弱勢者,因債務未清償,遭強制執行,相關單位強制執行時,應審酌當事人情況,不要因強制執行而讓當事人生活無以為繼,因此提案修法,以保障生活陷於困頓的民眾。

熱門新聞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人間福報》是一份多元化的報紙,不單只有報導佛教新聞,乃以推動祥和社會、淨化人心為職志,以關懷人類福祉、追求世界和平為宗旨,堅持新聞的準度與速度、廣度與深度,關懷弱勢族群與公益;強調內容溫馨、健康、益智、環保,不八卦、不加料、不阿諛,希冀藉由優質的內涵,體貼大眾身心靈的需要、關懷地球永續經營、延續宇宙無窮慧命,是一份承擔社會責任的報紙。自許成為「社會的一道光明」的《人間福報》任重而道遠,在秉持創辦人星雲大師「傳播人間善因善緣」的理念之際,更將堅持為社會注入清流,讓福報的發行為人間帶來祥和歡喜,具體實現「人間有福報,福報滿人間」的目標。
人間福報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70470026

 
聯絡我們 隱私權條款

Copyright © 2000-2024 人間福報 www.merit-times.com.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