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不是商品 國安層級處理

程軻(新北市/文字工作者) |2011.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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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照顧農民,馬總統日前宣布將提高稻米公糧收購價格,但還沒開始收購,米價已飆漲,農委會與農糧署都表示絕對嚴查,重罰囤積;但大盤米商也抱怨,說政府提高收購價格,增加收購成本,只好提前反映成本,並不是有意哄抬。

政府關心農民是好事,因為據研究,台灣糧食自給率因獎勵休耕政策,下滑到百分之三十,且農業人口平均超過四十五歲,加上高油價時代來臨,糧食運輸成本將大幅飆高,及全球暖化對農業的影響,照顧農民使人力回歸農村,提高糧食自給率,以穩定國家社會,是必要的工作。

清大教授彭明輝在著作《糧食危機關鍵報告台灣觀察》提到,農業占GDP雖低,卻不容忽視,農產品更不該只視為商品,不該只從經濟面看待,農業是立國安邦之本,農產品穩定國家的重要戰略資源。

因此,歐盟美國和日本等國都有訂定專門法律獎勵耕種、補貼農民,但在台灣,政府未把穩定農業與糧食自給率問題,拉高到國安層級,對農業相關事務,每年只編列兩百億元預算,僅以提高公糧收購價幫助農民,沒有從照顧農村、農戶,穩定農糧角度,全面規畫農業政策。

如果政府真要照顧農民,應由相關單位對農戶進行普查,只要確實投入農業生產,依農田土地發給農戶補助,既補貼農產品可能的價格波動風險,也能保障農戶基本生活。

其次,農民的工作和穩定國家社會有關,貢獻不亞於軍公教,政府應設置類似軍公教的退休俸制度,照顧長期從事生產的農民;並由國家將農業半收歸國有(沒有國家不干預農產品),由政府直接給予收入補貼,會比加價收購更符合正義原則。

此外,政府應強化農村建設,幫助農戶和觀光旅遊、市場消費結合,讓農戶在農閒之餘,能創造額外收益。

就算這些不能馬上達成,政府也應該直接向農戶收購農產品,之後政府是要納入公糧,或轉賣大盤商,可按市場情況決定,並由政府決定價格,也就是說,政府直接吸收增加的收購價格,不要轉嫁大盤,否則最後會轉嫁消費者。

「穀賤傷農,穀貴傷民」,政府的作為不應只有提高公糧收購價格,而是要有完整的農村發展與糧食政策。

程軻(新北市/文字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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