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寫過很多膾炙人口的文章,最知名的當是〈阿Q正傳〉‵〈孔乙己〉等等,而我卻對〈一件小事〉這篇短文留下更深的印象,文章提及民國六年在北京的風雪天遇見的一件小事。

他雇了一輛黃包車在浮塵刮淨的大道上奔馳,車子通過時,一位有了年紀的女人緩緩倒下,她的頭髮花白,衣服破爛,因為勾住車子,栽了一個大觔斗,滿臉是血,車夫停了下來,扶住女人,問她有事否?
魯迅怪他多事,怕會惹出是非,可是車夫不理,逕自把老人扶到警察所,不一會兒,巡警走了出來告訴他,車夫要留下來幫助,叫他自己雇車回去,不用錢了。
他突然覺得自己剛剛的小人心思實在渺小,而車夫的身影突然高大起來,便從口袋中抓出一大把的銅錢,要巡警交給車夫……
這篇文章不長,但給我很深的印象,長久影響著我。
我在馬來西亞演講時,巧遇類似的事件,很快就有了明確的決定。
這一次長征,近半個月,跋山涉水一千八百公里以上,深入偏鄉,這才發現體力比學歷重要,我決定天天早起跑步,穿上從台北帶到遠方異地的球鞋,從旅館出發,即使已經六點,天還是黑濛濛的,這種時間出來運動,讓主辦單位擔心極了,他們知道附近聚集很多不速之客,要錢的,打劫的,吸毒的,全在那裡盤踞,萬一遇上了,他們怕我無法處理。
真的要運動?他們希望等天亮再說。
只是吉隆坡的夜實在太長,七點多鐘方才出現第一道亮光,我五點便已起床活動,實在難以忍受,依舊執意而行,並且允諾會小心。
這一天,天空飄著微雨,我先是急行,再來慢跑,轉了一個彎,便離開水泥叢林,一腳跨入綠樹參天的密林之中,甜甜的芬多精,完全可以吮吸得到,陰離子在周身遊蕩,整個人立刻舒活起來。
我沒有目的地,預計跑半小時上山,再用半小時跑回旅館,共計一小時,揮汗淋漓,就可以準備工作了,山頂上是一座體育館,也許是真的太早了,很少人像我一樣起身晨運,我上了山大口吸了幾口新鮮空氣,並未多做逗留,拉拉筋,做做伸展操,便回頭跑下山,就在此刻,我眼尖的,遠遠看見路中央出現搖搖晃晃的身影,這時候已經有些車子出現了,對他大鳴啦叭,從他的動作猜測,應該是個徹夜酩酊的醉漢,根本還在與李白一起邀月,對飲成很多人,車子只好繞身而過,險象環生。
我很快跑抵他的跟前,端詳他的長相應該是馬來人,我問他是否需要幫忙?他連頭都沒抬,繼續立於路中央,做他的千秋大夢,彷彿睡了。
我眼尖發現,地上散了一堆鈔票,沒有意外的話,許是醉漢的。
我用盡了力氣,想把他拉到路旁,他突然張開眼睛,用我聽不懂的馬來話喝斥我,從表情上猜測可能是:「少煩我,你滾開。」
我的確有些天人交戰,有了魯迅的矛盾,如果不想多事,離開是最好的方法,但我相信我一但我離開他的身旁,天色昏黑的早晨,難保不會被車子撞上,那筆相當於一萬台幣的錢,也許是眼前這位醉漢一個月的薪水,可能會不翼而飛,可是我得守護到什麼時候呢?
魯迅的〈一件小事〉此刻闖了進來,這也許是我的一件小事,卻是醉漢的一件大事,我必須替他守護,我選了一個離他一公尺左右的人行道紅磚上立著,拾起一根棒子,當成指揮棍,用力揮舞,提醒來往的車輛,減慢速度,我從昏黃的色調等到魚肚白,終於等到一輛路過巡邏的警車,我把醉漢交由他們處理,把地上有錢的事告知他們,交代完畢,如釋重負一般,變得身輕如燕。
微雨停了,陽光露臉,街燈依舊亮著,我緩步前行,一面想著,慶幸自己在意這一件小事,醉漢也許得以保住那些錢,而不至於像魯迅一樣,心有懸念,一直耿耿於懷,時時苦痛,恨自己讀了很多〈子曰〉,卻只有知道,沒有做到。
回到旅店,我早已汗流浹背,接下來還得趕赴電台接受專訪了,我沐浴更衣,歡喜走出房門,當我把這件小事告訴主辦者時,他們起初嚇了一跳,繼之幽默的在臉上畫了三條線,表示怕極了。
我知道,而且做到,心動,更有行動,這是我最開心的事了。
也許人生一場,大事真的不多吧,大約全是小事,但是積累了這些小事,應該就是大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