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願意記得以前的煙火。
那是在極短暫的時間裡,開放又凋謝的,一朵虛幻的花。
安靜而隱匿。如果有所誇耀,那麼她誇耀的必定是:美麗的無常。
因為曾經點燃過我們心裡的火,於是留下了,永遠的溫暖。
然而現在,煙火的本質已經徹底改變了。
那是暴發戶式的、炫技的、將一切殘存的美在瞬間徹底摧毀的儀式。
瘋狂的消費、集體的迷亂。
似乎一定要在自我麻醉之中,人們才能拋開過去,面對新年?
這樣的新年,真的是新的一年嗎?等到人去樓空,只留下滿地狼藉。
等到麻醉的藥效退了,醒過來的時候,面對的是一種什麼樣的虛無?
我曾經歷過那種虛無,我知道,那種虛無就是死。
當然,死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從來沒有好好活過,就死了。
從來沒有綻放過的一朵花,就在癲狂與噪音裡被炸死了。
只有煙,沒有花,也沒有火。
◎台灣人稱煙火、香港人和馬來西亞人稱煙花、日本人稱花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