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急救多 造成資源、救治排擠效應 讓民眾認識無效醫療 簽署DNR 由醫師專業判斷
報載使用葉克膜(體外維生系統)搶救生命的成功個案愈來愈多,許多瀕死的傷病患家屬都指定救治。
但是,台大醫院統計一百多名緊急心肺復甦患者發現,使用葉克膜救活病患成功率僅百分之二十六,每人花費四百七十五萬元,平均只能延長三十天生命。
台大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指出,這類救護很多是「無效醫療」,患者多活一個月,卻不見得能善終,這種醫療處置是否有必要,值得民眾深思。
筆者認為,可從經濟、親情與法律來看這個問題。首先,使用葉克膜救治的成功率並不算太高,卻花費不貲,以台大為例,每年光是葉克膜的耗材費就要一億元,這還未包括藥材等費用,因此,確有必要檢討無效醫療,畢竟,以人工延長生命的「有形價格」太高,要讓全民的健保資源買單,是說不過去。
以親情來看,有多少人能在有救治機會時,「狠下心腸」置親人於不顧?而且,每個人都認為自己家屬重要,不能被輕易放棄,卻認為他人使用葉克膜救治,花那麼多錢卻無效,不但是浪費醫療資源,而且排擠其他需要重症與加護病房的患者,這種矛盾勢必會產生倫理衝突。
以法律而言,正因民眾不會為親人放棄一絲機會,有不少家屬認為醫療無效是「醫師不夠盡力」,產生許多醫療糾紛,如果讓醫師以專業判斷「無效醫療」而放棄救治,未來只會糾紛更多。
因而單以浪費健保為由,呼籲民眾放棄無效醫療,很難達成目標,除非推廣生命教育,讓全民認識「無效醫療」,簽署放棄急救同意書(DNR),才能減少無效醫療的浪費。
其次,急救與重大傷病患者的救治,是屬有效或無效,對家屬及醫者而言,都是難以抉擇,或許可從「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修正案的法理為依據,依衛生署長所說,邀集各界討論癌症或罕見病症能否放棄「無效醫療」,以減少醫療與親情、法律的衝突。
此外,個人認為,檢討健保與醫療浪費,也應納入藥品、醫療器材等,不但爭議小,而且節省健保資源成效大,例如健保取消感冒胃藥等的「味素藥」(可用可不用的指示用藥)給付,省下了大筆支出,衛署及健保局或許可從這方面著手。
仁樟(高雄市/醫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