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日前爆出老師嚴重霸凌學生的事件,爆料的已離職代課老師表示,原本向學校反映老師的不當管教與霸凌行為,卻得到「不能改變任何情況」回應,離職前曾寫信給校長,但校長仍決定讓老師繼續任教,不得已只好向民代陳情。

不過,校長說,接到投訴信後,就馬上展開調查,經調查確認老師有體罰行為,並送考核委員會,記申誡一支,但「考量其他孩子的受教權」,所以讓老師繼續任教。
然而,據媒體報導,該名老師是經常性的體罰或言語攻擊學生,甚至憑個人好惡批改作業等,立委認為,教育局只根據學校的片面報告,沒有真實的調查,呼籲教育主管機關不應該官官相護,漠視不當體罰學生的事件,因而教育部請新北市教育局再深入調查。
如果真如立委所言是護短,追究原因,應該和這名老師今年即將退休有關,媒體報導老師目前已開始請假,在一般情況下,老師應會用各種方式,一直請假到退休,不管是要調查什麼的,反正退休金到手了。
教育部長吳清基不久前說,如果未來學校再發生霸凌,不排除報警法辦,我覺得教長很英明了,但如果老師出了問題卻不管,學生出了問題卻要報警法辦,同樣的事卻有不同的處置標準,不是很奇怪嗎?
若要讓校園落實人權法治觀念,就應該先對少數不適任教師開鍘,大家才會相信教長真的要處理校園霸凌,否則學生霸凌就法辦,老師霸凌卻搓湯圓甚至私了,對學生太不公平,恐怕只會徒增師生對立。
盼望教長不要護短,不要只震怒或徹查,貫徹自己所提的,將霸凌學生的老師法辦,讓法院來制裁,才能還無辜且弱勢的學生公道,更能讓學生知道是玩真的,才能真的嚇阻之效。
雲樵(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