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無疑問,真正的友誼,畢竟是超功利的。正因為如此,重義輕利的人,才會把友誼看得高於一切,重於一切。友誼才會成為體現真愛之所在。
首先,友誼重於金錢。在許多中國人看來,金錢乃「身外之物」,最不足惜。不但金錢,一切可以用錢買的東西,一切值錢的東西,一切物質利益和物質享受,都可以為友誼而輕易捨去,「萬金寵贈不如土」。當年,孔子要他的學生顏回和子路談自己的志向和願望,重友情的子路便慨然答道:「願車、馬、衣、裘,與朋友共」,用壞了也不可惜。這其實也是一般看重友情的中國人的共同心態:自己的金錢財物,只要朋友需要,儘管拿去使用;朋友需要什麼,只要自己有,也絕無吝嗇保留。
這就和西方人不一樣。
西方人把友誼和金錢分得很開,不要說朋友借貸,便是父子借錢,也要立字據,打收條,認為這才是尊重人格。因為西方的人際關係,是「契約關係」,非立約不足以規範。
中國的人際關係,則是「情感關係」,一立約,便見外,會「傷了感情」。所以朋友之間借錢,很少打借條,甚至諱言「借」字,而說「只管拿去用好了」。
朋友之間,重的是「信義」而不是「契約」,因此在語言表達上,「友邦」、「友軍」也要比「盟邦」、「盟軍」更親切。
朋友有難,本當救助,豈有吝惜財物之理?梁啟超云:「瀝血一杯酒,與君兄弟交。君母即吾母,君仇即吾仇。」連至親和仇敵都「與朋友共」,況乎錢財?
不但金錢財物,便是功名利祿、官爵職位,也可以為朋友捨去。比如司馬遷,便正是因替李陵辯護,不但丟了官職,絕了仕途前程,而且被下獄問罪。其時,李陵已然降敵,司馬遷的辯護,並於事無補。
戰將降敵,不要說好大喜功的漢武帝,便是一般「愛惜名節」的人,也不能容忍。然而司馬遷卻寧願冒著天大風險,為並不在面前的「叛徒」辯護,這就非「知心」而不可為。司馬遷在《史記》中,但凡寫到為友捐軀或忍辱負重的人物,總是那麼動情,顯然不是沒有原因的。
此外,如趙國虞卿為救魏齊,而自解相印;中牟縣令陳宮為救曹操,而自棄官職,都可以說是「重義輕利」的豪舉。
不但金錢財物、功名利祿、官爵職位等等「身外之物」,可以為朋友捨去,甚至連自己的親生骨肉乃至自己的生命,也可以為朋友犧牲。
在有名的「趙氏孤兒」故事中,程嬰為了「報恩」,以親子代替被追殺的趙盾之子,冒充頂死
;公孫杵臼為了「友情」,又代替程嬰冒充藏孤之人,和程嬰之子一同死於非命;韓厥為了「正義」,冒險放走真正的趙氏孤兒,然後自殺滅口。這三個人,便正是孟子所謂「捨生取義者也」。
這種為恩情、友情、正義或情義而不惜獻身的行為,在歷史上屢見不鮮。比如春秋時代齊國人北郭子,家貧不足以養母,曾求助並受惠於齊相晏嬰。
後來晏嬰見疑於齊君,只好出奔他國。晏子一走,北郭子便對朋友說,請把我的頭放在竹籃子裡,交給齊王,就說晏先生是天下之賢者,他一走,齊國必亡。與其眼睜睜地看著國破家亡,不如先死!說完自刎而死。
北郭子的朋友為了「受人之託,忠人之事」,也為了與友人「同生死,共患難」,又自刎以託付旁觀者,終於驚動齊王,親自坐上驛車去追回晏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