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前,媒體大量報導慈善義舉,包括送暖給中低收入戶家庭、獨居老人和街友等。而在許多看不到的角落,更有一群群義工默默奉獻,協助弱者,他們對義務工作的投入及貢獻,值得社會大眾致敬。
聯合國訂定每年的十二月五日為國際義工日,目的在表揚義工對社會的貢獻,提高各界對義工服務的認識,加強義工服務的聯繫和支援,進一步推廣義務工作,也鼓勵各地政府及團體,嘉許及表揚義工。
義工可定義為三種類型:第一種是助人的美德及福利活動,義工沒有收取報酬,並以自由意志奉獻自己從事福利、心理健康及社區發展等方面的工作;第二種是具有組織性的利他行為,是以幫助他人或對環境有益的活動,並能在各個領域直接幫助他人;第三種是基於社會公益的參與行為,是回應社會責任及態度的一種行為,也不求回報。
義工奉獻時間及智慧能力為社會提供服務,對社會層面、機構層面及國家層面都貢獻良多。國人卻忽略了評估義工的價值,甚少將義工所做的行為轉換成金錢計算。
美國二○○九年統計,義工占總人口的百分之二十一,付出的時間總共是八十一億小時,平均每人付出約一百二十八個小時;按每天八小時工作日計算,等於十六個工作日,平均每個月工作一點三天。八十一億小時的義工價值,相當一千六百九十億美元。
台灣近年來義工組織發展,各縣市政府運用義工也日趨普遍。據內政部統計,社會福利類義工的隊數與人數,逐年呈現正成長,二○○
一年為一千零十四隊,人數為五萬八千多人,到二○○八年,增加為兩千三百多隊,人數多達十三萬多人,七年間增加了二點二倍。去年、前年發生金融風暴,引發經濟危機,但台灣許多人仍在困難時期拿出更多時間去幫助他人。
義工服務需要更多的人提供支持。大陸首善陳光標近日來台濟助弱勢家庭,引起社會關注,花蓮縣長傅←萁表示也要「尋找台灣首富」;因花蓮縣籌募愛心基金,一年募不到兩百萬元,而需要關懷的弱勢族群多,不足以因應,希望台灣的富豪能站出來,幫助弱勢。台灣很多慈善公益團體募款不足,義工勉強支撐。其實捐款何需首富,許多人涓滴奉獻,也能幫助義工持續發揮愛心。
展望新的一年,政府應更推動義工服務,對個人、團體、社區、非政府組織給予獎勵。政府更要為義工服務創造有利條件,開放義工訓練設施,建立志願服務管理制度。同時,應對支持志願服務的納稅人,考量給予減稅。
對於義工所取得的各種成就,應透過媒體使之相互交流,把最佳的實務表現、工作程序呈顯出來,讓大家觀摩學習,並向社會大眾強調義工也具有專業技能;發掘更多需要志願服務的需求,開發更多的志願服務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