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召開「全民司法改革策進會」,參與討論的學者、專家針對全民司改議題廣納建言。司法院長賴浩敏指出,新一波司改是以「全民司法」、「全民司改」、「司法為民」為最高指導原則。
過去二十年,司法院對司法改革雖十分用心,也有一些成果,但不足以滿足全民期待;特別是全民對司法官風紀、審判態度、裁判品質多所詬病,甚至拿恐龍法官來形容。
以司法官風紀來說,去年爆發一連串弊案,包括法官私會案件當事人、外遇、召妓、為兒子關說等,高等法院爆發法官集體收賄弊案,尤其震驚整個社會,並導致前司法院長賴英照引咎請辭。
人民的信賴是司法的生命,人民的支持是司改的動力。法官是司法的最後防線,若本身不能操守清廉,必將影響審判態度、裁判品質,無法贏得民眾信賴。唯有恪遵法官守則,培養高尚情操,維護司法風紀,嚴求清廉、敬業,才能塑造優良司法形象。
司法改革要求嚴謹的證據法則、親和的審判態度,唯有提升專業的裁判品質,才能實現公平正義的司法,實現司法為民的理念:保障基本人權、尊重人性尊嚴,實現以人民為主體的全民司法。
建立溫暖人性的法庭環境,是審判態度的基礎。如何落實便民、禮民的政策,實現司法為民的理念,應是「全民司法改革策進會」努力的目標。但法官問案態度動輒被指摘,檢察官起訴被批潦草,與案源太多有關係,因此有必要提供合理的審判環境。
合理的審判環境可考慮修訂各項法律,合理疏減訟源;改善法官軟、硬體工作條件,配置法官助理;訂定完善的法官在職進修制度,鼓勵終身學習;褒舉高風亮節的司法前輩,做為後學辦案、治學、行止的典範楷模。
法官職務以「審」理及「判」斷為其重心,詳閱卷宗、周詳聽審、仔細推求是基本要求。但多起性侵幼童案被輕判,導致民眾氣憤到以「恐龍法官」來形容法官的不食人間煙火。
不可否認,今天台灣司法存在一些問題,譬如法官太年輕,二十出頭即可能當上法官,人生歷練與社會經驗不足,影響審判品質。而專業分庭不足,專業化不夠,也是可檢討的地方。部分法官能力確須大幅提升,但現實上,法官無時間進修,與社會快速發展有隔閡。
更重要的是,要建立權責相符的正確觀念,如激發法官良知,發揮道德勇氣,依據法律獨立審判;力求法官妥適公正辦案,探求立法意旨,體察社會脈動,杜絕審判專斷;加強考核監督,淘汰不適任庭長及法官;建立完善的法官考選、培訓及監督制度,並由多元管道晉用人才。
為了建立公平正義的訴訟制度,可考慮加強檢察官的舉證責任,檢討自訴制度。審判務求妥速兼顧,重視程序正義。強化事實審功能,以第一審為堅實的事實審,第二審為事後審。確立第三審為嚴格的法律審,以發揮法律審功能。
全民司法、全民司改、司法為民是抽象的指導原則,但司法官風紀、審判態度、裁判品質則是可具體改善的目標,期許「全民司法改革策進會」,促成全民司改贏得人民的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