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綜合台因節目廣告化,NCC裁罰無效,決定停業處分。NCC成立四年首度開鍘,應有殺雞儆猴的作用,媒體叢林,雞飛狗跳,社會各界議論紛紛。
其實不只電子媒體,包括電視、廣播、報紙、雜誌、網路,近年來以新聞包裝廣告情況嚴重,所謂「編業合作」、「包裝行銷」,數不勝數。
新聞廣告化有主客觀因素,報紙開放,網路興起,媒體多元,瓜分有限的廣告經費,為求生存,媒體各憑本事,在你死我活的戰場中,殺得刀刀見血,希望殺出一條生路。
加上公家單位或事業體的怠惰,不再費心擘畫,以人手不足或借重專業為藉口,把許多宣傳或活動委託公關公司、顧問公司辦理,由於太商業化,熱鬧有餘,誠意不足。
公家單位與事業體透過委外辦活動或宣導,最終還是要藉媒體,又是另一利的爭奪戰場,最後乾脆由委辦單位與媒體直接交易,演變成媒體新聞與廣告分不清的亂象。
媒體有其專業,跑新聞是記者的職責,廣告則由專業部門經營,一旦新聞包裝廣告,新聞、廣告不分,記者跑新聞還要拉廣告,角色錯亂,無法發揮媒體監督、制衡、褒貶的功能,所謂「吃人嘴軟,拿人手短」一旦記者要爭取廣告,只能說新聞對象好,不能批評對方錯,要如何下筆寫新聞?
新聞界有個笑談,有家公關公司召開記者會,電子媒體、平面媒體記者一堆人前往,發現沒有新聞價值紛紛掉頭離去,公關公司人員拉住一位記者說,別人都可走,你不可以,因為我們與你們編業合作,你不但要寫我們要求的字數,還要刊登我們要求的照片和版面。這位記者一時尊嚴盡失,不久就辭職抗議。
現在無論平面或電子媒體記者都哀哀叫,不是擔心沒新聞,而是擔心拉不到廣告。嫉惡如仇或堅持理念的好記者紛紛忍痛求去,要以獨立媒體人身分,與不公不義的媒體生態抗衡,這真是諷刺而吊詭的媒體現象。
早年出版法對媒體新聞與廣告分野,有嚴格的要求與限制,出版法廢止,只能道德勸說。
年代執行董事王宜陵痛批NCC重罰無理,要政府官員不要擅自侵害言論自由,造成媒體寒蟬效應,但學者認是兩碼事。事實上許多業者對規定瞭若指掌,只是絞盡腦汁鑽法律漏洞。
對這件關台處分案,各界有不同看法,支持反對都有,有學者表示,電視台撤照不但影響業者經營權,還關係員工工作生存權,但NCC已先給業者轉圜空間,遊戲規則也清楚明確,業者就須遵守;他認為NCC做出這樣的決定,必定已經過審慎考量。
媒體是社會公器,要可久可大,就應「正派」經營,正派不只是法律層面,還有社會責任,職業道德,專業良心,不能一味以利為考量,除了守法,自省自律才會獲得閱聽人的信賴與支持。
莆田客(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