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雅雯台北報導】第六次江陳會下周登場,將簽署「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陸委會與衛生署昨天表示,兩岸有共識以「爭取時效」、「阻絕境外」為兩大原則,協議在傳染病防治、醫藥品管理與研發、中藥材安全、緊急救治等領域,建立正式的窗口與規範。
陸委會主委賴幸媛指出,兩岸進行制度性協商至今,已簽署十四項協議,醫藥衛生合作則是第十五項,也是內容最多且具體可行的協議。
衛生署副署長蕭美玲表示,從過去SARS等傳染病的經驗,兩岸有共識要定期交換傳染病監測結果,加快取得最新疫情、提早準備;同時基於兩岸往來頻繁,當遇到重大事故時,能建置更及時有效的緊急救治機制,讓民眾的生命更有保障。
中藥材實施源頭管制是這次協議重點項目,中醫藥委員會主委黃林煌表示,市面上有九成中藥材都是大陸進口,目前僅採市場監測,未來要求大陸在出口前,必須依照我方的檢驗標準進行源頭管制,有證明文件才能來台,並在邊境進行抽驗的第二道把關,不符規定者即銷毀,三道防護則是既有的市場監測。
兩岸未來在新藥臨床試驗將有更多合作,食品藥物管理局長康照洲表示,在符合國際標準下,合作可望增加新藥研發的效率,他指出衛生署主要把關計畫書以及試驗機構,若台灣的醫療能量較受國際肯定,主要進行第一、二期的試驗,若進入第三期的大量臨床試驗,由於兩岸人種較相似,合作可加速收案速度。
此外,原本也是熱門議題的觀光健檢,經評估在現行機制下並未遭受困難,因此不會納入協議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