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長賴浩敏於十一月三日表示,司法院將成立查處機動小組,蒐證操守風評不佳、出勤不正常、有複雜男女關係等風紀疑慮人員,且每三個月公布關說司法案件者名單。
在全國人民期待司法守護最後一道正義之時,如果堂堂司法院,也得靠成立查處機動小組,以狗仔檢舉之風來遏止素行不正的人員,是否會讓有心人士,多了一層管道,讓舉發淪為官員間惡鬥的工具呢?令人好奇的是,在這樣的檢舉結構之下,是否設置了獎金來鼓勵檢舉呢?在搜尋引擎上打上「檢舉獎金」四個字,可以看見全台灣的公家單位,以納稅人的血汗錢當誘餌,鼓勵人民當檢舉達人,堪稱全球僅有。
如果細看法務部的反賄選檢舉獎金,只要案件一起訴,就可以拿到四分之一的獎金,然而起訴並不代表定罪,這樣的檢舉制度,全然推翻「無罪推定」的原則,羅織入罪,何其容易啊!
為了圖謀獎金利益,才行使舉發的行為,符合正義嗎?也許有人認為,沒有錢賺的事,就沒有人會自找麻煩,吃力又不討好;如果到澳洲或瑞士旅遊,您會發現人是被尊重與信任的,因為搭公車沒有人會去看你投幣與否,當潔身自愛變成一種生活習慣,又哪來那麼多的貪官汙吏呢。
筆者認為司法院設立再多的稽查機構,不過是虛應故事罷了!回歸實際面,把現有該懲處的不肖檢察官、法官,好好的送公懲會,免職、記過查辦,不準拿退休金,這對於不肖司法官,比較有威嚇作用吧!也讓人民感受到,司法院壯士斷腕的司改決心。
楊言(台北市/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