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微軟國家廣播公司」(MSNBC)主持人歐伯曼,在期中選舉期間捐款給三位民主黨候選人;違反電視台所訂「從事政治捐獻須獲得許可」規定,遭公司停職停薪兩天。
MSNBC所屬的「國家廣播公司新聞網」(NBC News)要求旗下工作人員,若要從事政治捐款或其他「可能危害做為新聞從業人員公正立場」的政治活動時,須徵求公司同意。
MSNBC的規定並不特別,因為新聞報導的基本原則就是客觀、公正,而前提是記者(或編輯、主持人)必須是「第三者」、「觀眾」,只能在旁觀察、紀錄,而不能跳進新聞裡成為當事人、新聞對象(行動者、演員)。因為一旦有了特定立場,報導時即可能有所偏頗。
但人都有自己想法,媒體人也不能免。因此,新聞學院的報導寫作課程,特別訓練學生不能在報導時「夾議夾敘」,若一定「有話要說」就另寫評論;不能把自己的觀點寫入新聞稿,混淆了客觀報導與主觀評論。
瞭解了「報導者與評論者」、「記者與第三者」、「觀眾與演員」的不同後,就不難理解MSNBC對歐伯曼的處分。美國各新聞媒體對員工從事政治捐款的規定不一,雖然少數如保守的福斯新聞網允許從事個人捐款,但大多數媒體,如紐約時報和華盛頓郵報則一律禁止。
在美國,無法想像媒體人為候選人站台的狀況,因為「客觀」是記者最重要的工作準則,一旦站台,就表明了選邊,使「客觀」付諸東流。白宮首席記者、年近九十的海倫湯瑪斯,只因一句「以色列人滾出巴勒斯坦」,就在新聞同業一致抨擊下,黯然告別六十七年的記者生涯。
近日「鄭弘儀爆粗口事件」,眾口一致批判,認為失格,降低民主選舉水準。若從MSNBC處分歐伯曼事件來看,還有另一個角度可以思考,就是:媒體人與政治人的分際。
媒體人應該永遠只是旁觀者,不應跳入新聞事件裡成為行動者。鄭弘儀的錯誤,不僅是暴粗口,當他踏上造勢場合那一刻,身分就不再是評論者,而是政治工作者中的一份子;如同歐伯曼,都違反了旁觀者不能是行動者的分際。
媒體工作者只能是個僅守分際的「代言人」,卻不可是「發言者」或「啟蒙者」;他是「評論者」,卻不能自居「指導者」。政論節目主持人可以突顯問題,可以抨擊時政、對政客品頭論足,但永遠不能越俎代庖,自己化身成為政治舞台上的一員,他永遠只能「說」,不能「做」。
政論節目主持人可以到「第一線」去掌握最直接資訊,如同社會學家雷蒙‧艾宏在《入戲的觀眾》一書所稱「介入的觀眾」,許多記者也這樣做。但即使到第一線去「入戲」,仍應只是觀察者。若替候選人站台,就已「介入」,忘了「觀眾」的本質。
台灣媒體人介入政治之深,已毀壞了媒體中立超然的形象,及臧否時政的集體信譽。立法院長王金平表示,「台灣民主現在是『高中生』,尚未達到大學生、研究生或博士生程度。」這是媒體應深刻思考的問題。做為媒體閱聽人,深切盼望媒體早從中學畢業,進入高等學府,成為大學生、碩士生、博士生。